招标
芳桥街道唐家浜牌楼弱电信息化改造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芳桥街道龙眼社区事务工作站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0-87991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5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芳桥街道唐家浜牌楼弱电信息化改造 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芳桥街道龙眼社区事务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原有架空光缆线路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26.18万元;
2.5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其授权机构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书)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广播电影电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资格审查条件:
3.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6.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利嘉实业5楼50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
交纳形式:现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注: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往来单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14时30分,地点为: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利嘉实业五楼512)。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符合性审查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⑦投标保证金往来单据。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581220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581220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0-87991906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联系电话:0510-87580026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2023年12月8日
本招标 芳桥街道唐家浜牌楼弱电信息化改造 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芳桥街道龙眼社区事务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芳桥街道;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原有架空光缆线路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26.18万元;
2.5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其授权机构的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书)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自有的或其上级授权公司所有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通信工程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广播电影电视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共1个标段,每位投标人可对该1个标段进行投标。
3.6资格审查条件:
3.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6.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3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4.2条资料前往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利嘉实业5楼50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
交纳形式:现金(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注: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往来单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14时30分,地点为: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利嘉实业五楼512)。
5.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符合性审查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⑦投标保证金往来单据。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芳桥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581220
质疑受理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581220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邮政编码:214200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0-87991906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200
监管部门
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
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联系电话:0510-87580026
联系地址:宜兴市芳桥街道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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