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330226-04-01-942939
预算金额16713.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海县城区东山撇洪渠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海县城区东山撇洪渠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海县城区东山撇洪渠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311-330226-04-01-9429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约16713.35万元,建设规模:本次东山撇洪渠主要分汪家溪、唐安李、竹溪及长盘地河、科枝园等5条主要排洪流域进行布置。撇洪渠根据“宁海县城东美丽生活性道路红线”沿东山脚布置沿山排洪渠,分区域将山洪拦截汇入主排渠至颜公河干流。东山撇洪渠治理工程规模项目包括:(1)沿山撇洪渠治理共10条,共长4214m。(2)主排渠治理共8条,共长1781.5m。(3)以上渠道附属建筑物配套,包括:新建箱涵7处,累计修建长度635m;新建涵管11处,累计修建长度533m;新建7口集水井、1口水池和1处亲水平台。(4)现有主排渠清淤疏浚及整修工程:主排渠及暗渠清淤、疏通和修护7条,累计暗渠清淤疏通及修复2510m,明渠清淤疏通8790m,明渠非开挖修复共13处。建设地点:位于县城兴海公路以东,南及龙海市场,北抵花山社区。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范围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和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 天内完成施工图;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止(地质勘察、工程测量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海县城区东山撇洪渠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以承担水利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二)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3.3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水利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气象北路3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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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竹东路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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