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工作需求,现对我司2023年度煤炭转运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1.招标方式及定标原则
1.1 招标方式:竞价采购
1.2 定标方式: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拟中标人。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度煤炭转运项目。
2.2 工作内容:为完成采购人全部所需的煤炭转运等全部工作内容,暂定转运煤炭30万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竞标人的报价应为涵盖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3 服务期限:1年,从2023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4。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固定综合单价3.12元/吨(不含税),总价93.6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重合同守信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的公司,均可参加竞价。
3.2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3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2)未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4)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近三年内未出现过行业违规及诚信危机行为、无行贿违法行为。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7)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8)与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注:上述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也可自行承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承诺”,承诺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投标人需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自行登录重庆市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招投标网(以下简称“旗能招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所有质疑、答疑均在旗能招投标网上进行,网址如下:
旗能招投标网:http://61.161.108.151:7071/;
5.质疑、答疑方式和截止时间
5.1投标人质疑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时,请在“旗能招投标网”上以书面形式提出,提问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2月28日12:00前。
5.2招标人答疑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修改时,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旗能招投标网”上发出,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截止时间为2022 年12月29日12:00前。
5.3无论投标人是否在“旗能招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全部澄清或修改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退还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2金额:2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6.1.3缴纳方式:
投标人从银行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投标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2023年度煤炭转运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
保证金递交帐号: 01101271
6.1.4到账截止时间: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30时前(北京时间)。
6.1.5未按上述各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无投标资格。
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6.2.1本次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退(不计利息)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可按多退少补原则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6.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7.投标方式及截止时间
7.1 投标方式:投标人在“旗能招投标网”上进行投标,该网站网页上显示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7.1.1本次投标报价为 固定综合单价 报价。
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投标报价均为不含税价。
7.1.2投标报价是固定综合单价价格,对于因物价和汇率变化、相关适用法律的变更等因素所引起的价格变化皆不予以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项目市场因素等变化的风险,合同执行期间,价格涨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7.1.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选择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
7.1.4投标报价包含了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所有费用,涉及货物采购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货物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储存、安装指导、验收合格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售后维保服务等工作内容;涉及服务采购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货物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所需材料费、工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内容。
7.1.5 合同价以暂定煤炭转运量为准,详见竞价清单,以投标总价中的低价确定中标人,不再组织二次议价。
7.1.6 由于本竞价文件提供的煤炭未最终确定数量,即投标总价=转运单价×煤炭暂定数量,实际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转运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因为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任何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
7.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09:30。
8.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企划部。
投诉电话:023-48670357;
投诉邮箱:QNZB48670357@163.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5025487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