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43.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01012023000049-1
二、合同名称: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049
四、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
联系方式:61889274
供应商(乙方):成都商报社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
联系方式:86612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43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30日至2024年03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N5101012023000049局政务新媒体运营(1).pdf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6月20日
二、合同名称: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0049
四、项目名称: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69号
联系方式:61889274
供应商(乙方):成都商报社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
联系方式:866122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 1(项) | ¥437,000.00 | ¥437,000.00 | 1.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对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运营维护工作,在市委网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开展日常具体工作; 2.提供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 ,主要是指“成都住建”微博、 微信的日常更新维护; 3.日常更新维护是做好对政务新媒体内容的更新,主要包括内容的生产、编辑、排版、后台网民的意见收集、回复、互动; 4.围绕成都住建重点工作,生产创作新媒体产品,包括长图、海报、图文策划、交互类、短视频类等产品; 5.发挥服务团队资源优势,根据成都住建全年宣传计划,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城市更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重点和民生工作开展专题策划; 6.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撰写新闻通稿,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住建部门牵头的重大活动、轨道交通、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重大项目开工以及出台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等重要文件时,撰写专题和解读性新闻稿件; 7.持续开展与粉丝互动,对后台网民的留言及时收集整理,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互动性; 8.持续提升粉丝数量; 9.强化内容生产的原创性,创作生产拳头产品、“网红”产品,提升内容的可读性,提升文章的阅读量,拳头和“网红”产品阅读量不低于1万; 10.持续提升“成都住建”政务新媒体品牌影响力。 (二)服务要求 1.政务新媒体运营具有新闻传播属性,政务微博、微信的运营维护必须严格遵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采购人内部对于新闻宣传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的具体规制执行; 2.供应商安排专人负责“成都住建”微博、微信的日常更新、维护和运营; 3.更新频率:微博,每个工作日更新不低于10条;微信,每个工作日更新不低于3条; 4.根据宣传工作需要,在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点项目工程节点、民生工作推进等重要节点推出特色创意产品(创意图文策划、交互类产品),微博、微信全年均不少于12次(同一产品可在微博、微信重复使用); 5.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为微博、微信平台和采购人单位全年宣传目标任务加分; 6.全年微博、微信发布精美海报均不低于10张(同1张海报可在微博、微信重复发布),发布原创短视频均不低于6个(每条短视频时长1-3分钟,同1个视频可在微博、微信重复发布); 7.在每年6月、12月开展年中、年终总结策划各1次,在微信上推出1篇图文或短视频类工作总结文章,微博同步转发; 8.根据工作推进实际和宣传工作安排,开展新闻专题策划不少于4次; 9.配合开展市委宣传部安排的各项宣传任务; 10.服务期内,根据成都住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宣传安排,负责撰写新闻通稿,不限次数; 11.开展粉丝互动,持续提升粉丝数量,全年微信粉丝增加数量不少于5000人次,全年微博粉丝增加数量不少于1000人次; 12.供应商自主生产的住建领域高质量图片全年不少于100张,提供采购人政务新闻媒体及对外宣传无偿使用。 (三)项目组人员配置要求 1.供应商成立专项工作组,设立1名团队负责人,1名主力采编人员,2名普通采编人员,其中1人为专职服务人员,全职负责微博、微信平台的日常更新、维护和运营。根据服务内容,及时抽调服务团队可调配的各种资格的骨干力量,参与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需具有10年以上文字采编工作经验,具有多年新闻媒体工作经验;其余参与人员具有3年以上文字采编或新媒体编辑工作经验,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2.全体服务人员应与供应商签署保密协议,做好工作保密。 (四)合同履行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质量,应当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供应商接受服务项目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的服务工作,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分包)他人。 2.节假日、下班时间需执行宣传任务以及遇到突发和紧急宣传任务时,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时,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到场,并在4小时内提供有效解决方案。若超过2次没按时到场和提供有效解决方案的,按虚假响应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应急保障要求 1.中央、省、市紧急传达的重要宣传事项,采购人紧急布置的重要宣传事项,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接到通知两小时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2.协助采购人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引发舆情的协调、处置。 |
合同金额: 43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30日至2024年03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N5101012023000049局政务新媒体运营(1).pdf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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