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氢化液冷却器及双氧水尾气冷却器设备采购,本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不接受自行报名。 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氢化液冷却器及双氧水尾气冷却器设备采购。 2、标书编号:GTLHYB2022001 3、招标范围:(详见邀标文件) 4、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5、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1日17:00时前。 6、邀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3月14日至04月0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时 00至17:00分。 7、投标标书递交时间:2022 年04月07日下午13:00时前。 8、投标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地址: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 年04月07日 下午14:30时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利海化工行政中心)(特别说明:由于疫情原因,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须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司即可,收件人:陈海林0518-81198737,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商务部(1)416室,推荐用EMS或顺丰快递,须备注为某公司投标文件;如因疫情等原因,投标资料等无法正常送达,我司将提前通知采取其他方式接收投标书)。 10、合同签订地点: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11、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利海公司厂区 12、合同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13、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能将对投标文件的有关技术或商务内容进行询标,投标人须有授权代表予以答复。 1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70日内有效。 15、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办法。 (1)本次招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圆整,于2022年04月07日13:00前由对公账户汇至利海公司指定账户。无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10日内无息原账号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0日内无息原账号退还; (4)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浦中支行 账 号:11560188000077347 16、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具体事项详见邀标文件,相关问题可来函或电话联系。 招标单位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8-81198737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