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伽师县吾甫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金额
46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伽师县吾甫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吾甫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已由以该项目为设计招标,暂无审批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买日也木姑·阿布力克木,招标人为伽师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疏勒县
2.项目规模:工程规模为小(I)型。原水库设计库容600万m³,兴利库容:540万m³,死库容60万m³。本次对吾甫水库进行清淤约350万m³。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6531003908001866001001
伽师县吾甫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60
465.0
本次对吾甫水库进行清淤约350万m³。完成伽师县吾甫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现场地形勘察、地质勘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投资估(概)算、技设、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及各阶段设计图集。工程项目所需各类专题报告(方案)等[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库一策方案(若有)、勘测定界技术报告(若有)、水资源论证报告(若有)、水文专题报告(若有)、地震灾害评价专题报告(若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调查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移民报告(若有)、实物调查评估(若有)、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若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若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若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若有)、压覆矿产资源报告(若有)、征占永久及临时林(草)地报告(若有)]、建设用地手续(包含若需的草地、林地及因国家、自治区、地区政策变动新增报告编制报审);所有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且能及时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及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驻设计代表),参与变更设计、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后评价(若有)等服务工作及本项目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应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在近5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不满足1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企业及人员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等信息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行贿犯罪行为。(7)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9)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伽师县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伽师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宏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 伽师县水利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张雪莲 联系人: 伽师县水利局
电 话: 15009941016 电 话: 15739765390 电 话: 0998-6924515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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