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HBSY-202310FJ-052003001)招标公告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HBSY-202310FJ-052003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6 19: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HBSY-202310FJ-052003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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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Y-202310FJ-0520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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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新院区(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址新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十发改审批【2023】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太和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政府债券及另行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七里垭安置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202190 平方米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 13998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311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1000 平方米。新增床位 1200 张。主要新建门急诊医技综合中心、疑难危重病诊治中心、康复治疗中心、康复住院楼、肿瘤住院楼、健康管理中心、医疗垃圾站、生活垃圾站、污水处理站、液氧站等。配套建设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医疗专项工程等附属公用工程及景观绿化、道路铺装等室外工程。配套新院区部分医疗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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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工程检测试验技术规范规程、质监部门监督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完善《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附件有关内容的通知(厅头〔2022〕1459号)中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中必检内容以及消防、防雷、人防等和发包人要求的检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20 合同估算价:4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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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项目服务期自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十堰市太和医院七里垭院区一期(七里垭新院区)项目全部竣工提交所有相关合规检测报告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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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中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旧证)仍有效(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和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完成过工程投资额10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检测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检测业绩(检测服务内容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中的任意四项及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含关键信息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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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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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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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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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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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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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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