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0200100180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64-32794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2001001800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金安区三十铺镇和平路与汉中路交叉口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东区门诊部西侧一楼
六、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新建传染病楼85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地上5500平方米,地下3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 6550万元。本设计项目包括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装修图设计等内容,设计项目最高限价 124.2 万元。
九、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65%)+自筹资金(35%)
十、计划工期:(1)设计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2)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满足要求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图册,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招标人要求,50日内提交施工图阶段成果并提供相应服务。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 
4、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
注: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①设计委托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①、②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工程投资或面积规模及设计内容(公共建筑类)等具体评审指标,不能体现工程投资或面积规模及设计内容的应提供合同发包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发包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是否允许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 3 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省或投标人市场监督管理注册所在地省)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曾经被列入但现已被移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曾经被列入但现已被移出)。(以网上查询为准)
十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装修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等各专业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精装修设计、智能化、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人防(如有)、室内外装饰、钢结构、标志标识、泛光照明、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医疗专项设计等(医疗气体、放疗科、核医学、医疗污废水处理、放射防护等);包括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阶段的相关工作。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6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2.8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3、本工程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luan.gov.cn)下载。
4、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17 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
5、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
(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7、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9、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
10、010-86483801转5-2
11、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12、400-998-0000
13、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14、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15、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16、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安丰南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东区门诊部西侧一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主任
电话:0564-3228332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文汇大厦26楼2623-2627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电话:0564-3279495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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