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贺兰县沙井子沟(干流沟道)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贺兰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周雪梅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鑫15909619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

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贺兰县沙井子沟(干流沟道)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贺兰县沙井子沟(干流沟道)防洪治理工程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关于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贺兰县沙井子沟(干流沟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贺发改复〔202319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沙井子沟

2.2项目概况:治理沙井子沟流域干流沟道,治理沟道总长10.25km,其中砌护20.97km(单侧长度),配套建筑10座,新建泥结石防汛道路12.64km,路面宽4m。

2.3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2.4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勘察 、勘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月20日13时00分起至 2023年2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4009980000。

5.3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4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创业路5号政务大厅9楼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邮 编:750299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周雪梅 联 系 人: 李鑫

电 话:0951-8063863 电 话:159096193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29689827QQ邮箱   

20231 20


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1/20 12:05:22
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1/20 12: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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