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可燃物清理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可燃物清理部分)-施工 已由 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崇数政建备字[2024]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崇欣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崇欣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编号:YD-2024012 2.1.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可燃物清理部分)-施工 2.1.3 建设地点:崇礼区四台嘴乡辖下的枯杨树村与太子城村 2.1.4 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林火阻隔带119.75公里,可燃物清理部分面积189.7851万m2 其中: ①在分水岭、梁顶等处新开设防火线71.78公里,防火线面积123.4245万m2; ②改造原有施工道路,建设生土带,并清理生土带两侧可燃物,开设防火线,建设组合式阻隔带37.39公里,可燃物清理部分面积55.6725万m2,其中改造作业路、建设生土带面积22.24245万m2,清理生土带两侧可燃物、开设防火线面积33.4301万m2; ③清理现有道路两侧可燃物,开设防火线,与现有道路共同形成组合式阻隔带10.58公里,清理可燃物面积10.6881万m2。 2.林火阻隔系统养护2年,每年养护长度119.75公里,每年养护面积189.7851万m2。 3.建设安装地表火预警监测系统200套。 4.建设安装电子监控智能语音提示系统200套。 5.建设防火宣传牌30块。 6.对阻隔带上的乔木进行必要的采伐和移栽。 2.1.5 计划工期:林火阻隔带工程建设期1年,养护期2年;地表火预警监测系统、电子智能语音提示系统和防火宣传牌建设期1年。根据项目审批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项目分区域建设,应优先完成首年中药材种植周边区域的施工工作,不得妨碍各阶段播种中药材的进度)。 2.1.6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可燃物清理部分)-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集中清理道路两侧的可燃物,建设林火阻隔带、林火阻隔系统养护、建设安装地表火预警监测系统、电子监控智能语音提示系统、防火宣传牌及对阻隔带上的乔木进行必要的采伐和移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2024年07月0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农林或林业或造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对此做出承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31 17:00 至 2024-08-07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投诉部门: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投标监管股),监督电话:0313-7688428 地址:张家口市崇礼区裕兴路25号,邮编:076350,电子邮箱:/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张家口崇欣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杜龙海,电话:0313-4768636,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长青路9号,邮编:076350,电子邮箱:47130988@qq.com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鑫,电话:0313-2015416,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领秀城小区一期东门23号商业楼5层42号,邮编:075000,电子邮箱:scydzjk@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3-7688428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张家口市崇礼区林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可燃物清理部分)-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崇欣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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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长青路9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领秀城小区一期东门23号商业楼5层42号 |
邮编: | 0763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杜龙海 | 联系人: | 张鑫 |
电话: | 0313-4768636 | 电话: | 0313-2015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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