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坑蚝场搬迁安置工程(银溪雅苑)-基坑支护与桩基工程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0325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0325002
项目名称 银坑蚝场搬迁安置工程(银溪雅苑)-基坑支护与桩基工程
标题 银坑蚝场搬迁安置工程(银溪雅苑)-基坑支护与桩基工程答疑
内容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人认可的担保公司是否包括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答:履约担保如使用担保公司,由中标人提供担保公司相关资料给招标人进行审核。

2、招标文件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2、合同履行期间,人工费、材料、机械价格不予调整。 3、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3%时,结算时仅调整超过合同工程量±3%的部分。”建议人工费、材料费按价格变动超过±3%的,仅调整超出±3%部分;因招标时提供图纸及招标清单时间较晚,无法核算工程量,建议中标后1个月内双方核算工程量,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合同工程量。

合同履行期间,人工费、材料、机械价格不予调整。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以财局审定为准

3、招标文件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3、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3%时,结算时仅调整超过合同工程量±3%的部分。”和“7、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竣工图、打桩记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相关资料计算。”两小点描述不一致,是否以“7、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竣工图、打桩记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相关资料计算。”为准?

答:是,工程量按“7、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竣工图、打桩记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其他经招标人确认的其他相关资料计算。”计算最终结算以财局审定为准

4、为方便编制投标文件,望招标人请提供易达版预算工程量清单。

答:已提供预算文件的PDF版本供投标人参考,易达版预算工程量清单不再提供。

5、请提供CAD版总平面图。

答:详见招标文件附件CAD版《基础平面布置图》,请自行下载。

6、请明确临建场地位置。

答: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投标报价综合考虑。

7、请补充提供勘察文件资料。

答:招标文件附件中已提供勘察文件资料,请自行下载。

8、基坑支护和桩基础属于“子分部工程”,不是“单位工程”,所以招标文件中“竣工资料”是指“子分部验收资料”,请明确。

答:纳入总承包一并归档,属子分部验收资料归档。

9、如果没进场,则基坑和桩基础的资料就没办法移交,会导致基坑和桩基础施工单位无法申报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所以建议约定:非乙方原因不能移交竣工资料时,竣工资料移交给甲方。

答:基坑和桩基础资料具备移交条件超3个月时,非乙方原因不能移交竣工资料时,可移交给甲方。

10、关于孤石处理,清单中没有单列费用。是否理解为:①灌注桩按入岩增加费考虑②开挖按静爆考虑?

答:①灌注桩不按入岩增加费考虑;②开挖不按静爆考虑。孤石处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算,最终结算以财局审定为准。

11、易达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是否按2,985,288.64元填报?

答:是。

12、 为方便技术标的编制,请暂定开工时间。

答: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必须配合甲方在4月30日举行基坑和桩基础开工仪式。要求4月30日前有2台以上旋挖机可以进行桩基施工,并配合进场其他开工仪式所需的机械设备。

13、 合同第2页,写了预制管桩的施工工艺,但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工程桩为灌注桩,相互矛盾,请明确。

答:按图施工,施工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执行。

14、 本工程含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桩基础工程施工并含检测,工期仅有130天,请明确该130天时候包含这三个阶段所有施工内容还是仅指桩基础工程?

答:包含这三个阶段所有施工、检测内容。

15、 技术标投标书有无页数限制?

答: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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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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