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2019年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72.2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32019000154
预算金额72.26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
招标联系人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8-61062777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16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2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2019年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2019年民、辅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3201900015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9 16:11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689号,联系方式:蒋老师,028-8366502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道大道南四段199号1栋11层1107-1108室,联系方式:李女士、刘女士,028-6106277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刘女士,电话:028-61062777(报名咨询)、64327707(项目咨询)、64327767(保证金咨询)。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提供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属体检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视为供应商具有);7、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承诺函和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交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7、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为有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9、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账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账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2、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属体检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视为供应商具有);13、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7-10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7-16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道大道南四段199号1栋11层1107-1108室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道大道南四段199号1栋11层1107-1108室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7-22 10: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7-22 11: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道大道南四段199号1栋11层1115-1117号开标厅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7-22 11: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道大道南四段199号1栋11层1115-1117号开标厅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自然人参与磋商的除外)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城南分理处 银行账号:22825401040003090; 交款截止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1、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2、保函有效期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少于六十日);供应商应将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收据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交纳凭据,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上需注明本项目编号。注: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将保函复印件发送至2027156669@qq.com,并致电028-61062777 进行确认,因未进行确认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预算金额(元) | 7226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划分 | Q83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2019年民、辅警体检服务,具备体检条件人数共计962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二、服务量:体检人数共计962人,男民警455人,女民警37人(其中已婚32人,未婚5人);退休人员71人(其中男性61人,女性10人);男辅警278人,女辅警121人(其中已婚100人,未婚21人)。结算时以实际到检人数为准。三、服务内容(体检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服务要求:(一)体检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合理安排体检场次和体检人数,体检安排应充分考虑受检人特点,提前沟通、衔接,做好体检接送安排(体检接送车辆,接送时间及地点按采购人安排);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专场体检时间,每天的体检人数应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以确保服务流程顺畅,保障对每一名受检人员的体检服务质量;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协调安排体检时间,并保证体检的工作顺利开展。体检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供应商须为其安排补检时间;4、供应商应为本次参检人员在检后提供免费体检早餐;5、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体检导检服务;6、供应商应保证体检日的体检时间为上午12:00以前;7、确保体检人员在每一个环节的隐私保护;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体检人员名单进行体检,认真核对受检者身份(要求出具身份证或警官证),避免出现冒名顶替或错检现象;8、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体检应急预案,如:交通、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控等应急预案措施,并在受检人员体检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救援服务;9、严把质量关,确保所检项目无遗漏;重要指标检出阳性时,应在24小时内通知采购方联系人及本人,并尽快安排进行复查;10、供应商在体检结束以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送达体检报告(报告类型分为纸质和电子版本,纸质版体检报告应当密封完好);11、体检结束后,供应商需为受检者做一次以上体检报告解答和健康讲座,除对体检报告(个人的、单位的报告)提供常规的数据分析、健康风险评估与疾病评估、健康风险干预外,还应提供相应的保健知识,以及个性化的健康促进计划;检后须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咨询等活动。(二)体检环境要求:1、供应商应有独立的体检中心或体检场所,能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2、供应商每日体检接待能力不低于200人。(三)人员要求:1、供应商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生不低于4名,中级职称的医生不低于4名;2、参检的医务人员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医师、技师或护士执业资格并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四)主要设备要求:1、根据本项目受检人员数量,供应商须提供拟用于本项目的彩超设备数量4台,CT设备数量1台,核磁设备1台;2、重要体检项目(生化检查、彩超检查、CT放射检查等)所使用的设备要求采用优质专业设备,并使用设备原厂配套试剂。五、商务要求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下达体检通知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人员体检,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体检,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安排补检时间。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体检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参检人员明细报表、体检报告及汇总材料供采购人审核和核算,审核通过后的1月内按实际参检人数一次性支付全款。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向采购人递交上述资料,每逾期1日按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直接从合同款中扣除)。3、验收依据: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验收。4、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进行验收。 |
其它补充事宜 |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文件售卖及项目咨询:李女士、刘女士,电话:028-61062777、64327707;保证金咨询:杨女士,电话:028-64327767。 |
备注 | 1、备案登记编号:2019222号,预算金额:722,600.00元,品目编码及名称:C190199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青白江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615966。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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