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沥高级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2号(大沥高级中学校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705.27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教学楼、一栋体育馆,新建连廊将新建建筑与旧有建筑相连接;新建一个400米标准田径场、新建一座负一层地下室,新建建筑面积20030.98平方米。改造提升校内景观、给排水系统、校内强电线路、灯光照明系统、校园网电教设备、监控、消防、安全防范等设施;拆除原有单层体育馆和一栋6层高的教学楼;对现有教学楼、宿舍楼等外墙翻新改造;对宿舍楼首层饭堂升级改造;对校门、门卫、伸缩闸门改造提升等,改造建筑面积23674.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8475.35万元。
2.3 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4 本项目工作内容:主要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含前期咨询)、工程勘察(含土壤氡浓度检测及报告编制、详探)、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具体如下:
2.4.1 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含前期咨询)工作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之日止,按招标人相关授权,实施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协助进行设计管理,主导办理项目的报规报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发承包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服务。
前期咨询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开工前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勘察报告审查。负责合同管理,按照所签订的各种合同组织工程建设,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编制项目实施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划,报招标人审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甲方。组织完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评审,交通影响评估,水土保持工作(含方案编制、监测、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选址评估。
2.4.2 工程勘察(含土壤氡浓度检测及报告编制、详探)工作内容:本项目规划红线图范围内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祥探、岩土工程勘察(包括钻孔、取样、现场标贯试验、线路作业、技术工作、室内试验、路径测量及其它相关工作)、工程测量(地形测量、控制测量、纵横断面测量、地图数字化、图根导线测量、技术工作等)、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地下管线探测、地下管线收测、技术工作等),完成土壤氡浓度检测及报告编制,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与有效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2.4.3 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还需对施工图纸的后续相关实施过程进行跟进和技术支持;海绵城市设计;确保上述设计图纸满足下阶段施工图设计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
2.4.4 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管理、隐蔽工程管理、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4.5 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审核;以成本控制为主线对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进行控制管理;施工图预算的动态控制与管理;工程变更签证控制管理;材料价格管理;进度款审核;处理索赔及协助业主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造价纠纷管理等。
2.4.6 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内容: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当地要求进行送审备案、组织标前会议、开标、评标、定标等,协助签订合同,完成招标过程中相应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2.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折率):85%。
2.6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全过程项目咨询管理(含前期咨询)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3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 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企业资质类别分别为:“监理类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监理单位须持有“监理类企业”诚信档案,造价单位须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须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8 月 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层 开标三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 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交易主体进入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 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2)进入中心须凭4月11日以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行程卡,否则不予进场;
(3)当日从市外返回佛山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4)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 示有*标识的地区,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7天3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5)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6)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通知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3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为土地权属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仅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等环节的建设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为本项目的招标人,负责扩建工程的具体开展,包括施工安全生产,各类招标与合同签定,款项支付等。中标人须和本项目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三方合同。大沥高级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和变更参照南海区直有关政策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同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疏港路28号富罗恩斯广场25座109室之二 |
邮 编:528200 |
邮 编:528000 |
联系人:肖先生 |
联系人:陈先生 |
电 话:0757-85573733 |
电 话:0757-83805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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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dtdzb666@126.com |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省同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