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0.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询比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万元,招标人为辽宁
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询比采购)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
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
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24-245053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系人: 张先生靳女士
电 话: 024-31230886(转0)
电子邮件: gsjzb_h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CV/b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故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辽宁省高速公路综合养护系统升
级改造与运维。
服务期限:具体时间要求以满足采购人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资质 等级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 要求近5年内(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或升级等内容 )业绩”。
主要

人员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
年11月1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
1701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
、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采购文件:
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
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lavECuXgqkW56R6-
IyU8_WQ?pwd=lfmx, 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
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
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
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
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
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
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
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
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
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
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24505380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张先生靳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gsjzb_hj@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