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创环卫公司维修厂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jh-2023-07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经理131258128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恒创环卫公司维修厂服务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H-2023-0727
项目名称:恒创环卫公司维修厂服务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恒创环卫公司维修厂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恒创环卫公司维修厂服务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LJH-2023-0727
3.采购内容:能维修环卫大型车辆、整修修理、总成修理、专项和应急维修等;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01标段高新区、02标段北湖区
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运输管理部门备案许可的车辆维修二类及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机构,且在有效期内。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6.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7.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8.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本单位至少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保证明或参保证明。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10.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4.本项目两个标段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方式:1.获取时间:2023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至2023年 9 月 6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3.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恒创市容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551号环卫基地3楼303室        
联系方式:王先生0431-85890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联系方式:曲经理13125812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经理
电 话:  1312581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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