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少禺139115274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5698776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桩基施工已由凌海市发改局备案以《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项目》凌发改备字[2021]49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现场。
2.2项目建设规模: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拟在辽宁省凌海市大有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内新建辽宁振华大有能源基地原油罐区工程。本工程设计库容量120×104m3,新建12座10×104m3浮顶储罐、综合设备间、15000立方米漏油事故池、1000m3初期雨水池及供热站等,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43.48亩。
2.3计划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71日历天完成(2023年12月10日-2024年2月19日)
2.4招标范围:
2.4.1本项目16座10×104m3外浮顶原油储罐(含4座预留储罐)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 400 AB 95、PHC 500 AB 125施工(管桩甲供,十字型钢桩尖乙购),预估工作量44.7万米。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4.2管桩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机进出场、施工场地硬化、控制点建立维护、测量放线、打桩、送桩、接桩、截桩、防腐;管桩及材料施工现场的二次运输;检桩配合费(配合处理达到检桩要求,含检桩车辆用道路铺设、破桩头、桩头平整等相关内容)。管桩截桩钢筋、铁件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残值冲抵破桩头费用,混凝土废弃物按招标人要求处理。
2.5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包)。
2.5.1标段(包)一:原油罐组一、原油罐组二PHC 500 AB 125型管桩约222000米,锅炉房、综合设备间、35m高高杆灯基础、烟囱基础、污水泵房PHC 400 AB 95型管桩约3575米,共计约225575米。钢桩尖8943个。
2.5.2标段(包)二:原油罐组三、原油罐组四PHC 500 AB 125型管桩约222000米,钢桩尖8800个。
2.5.3各标段兼投不兼中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包)投标,但只可中标一个标段(包),按照标段(包)顺序评标。如果标段(包)一中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标段(包)二的投标不参与评审(或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发包人要求。PHC桩的施工应满足《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T13476-2009)、《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的要求,施工应严格遵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的相关要求。接桩和截桩要求见《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标准》JGJ/T 406-2017 第 8.3 条。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日前(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需具有预制桩类似桩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中至少包括施工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等证明投标人具有上述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3.1.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5其他要求: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相关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3日08:0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7:00时,请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领取文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领取成功后请将网上确认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投标保证金标段一:150000.00元人民币,标段二:15000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确认并下载文件。投标人未经网上资格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09:00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递交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5.3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振华石油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少禺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有临海产业区滨北四路北侧,锦东二街西侧
电话:139115274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85号
联系人:周女士、张先生
电话:15698776995、15698775990
邮箱:BJWH_DBGL@126.com
质疑受理人及电话:王少禺;电话:1391152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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