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钢房建西南事业部K12/k13/L10地块项目碎石、机制砂、石粉、瓜米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鞍钢房建西南事业部K12/k13/L10地块项目碎石、机制砂、石粉、瓜米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房建西南事业部K12/k13/L10地块项目碎石、机制砂、石粉、瓜米石材料采购(PGFCJSHGZHD23091473265)招标人为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生产运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房建西南事业部K12/k13/L10地块项目碎石、机制砂、石粉、瓜米石材料采购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2020年7月至今),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发票(发票只提供一张金额不限,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开户行许可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4日2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商务要求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开户行许可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2020年7月至今),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发票(发票只提供一张金额不限,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
(4)新入围的供应商应有现场考察过程,具备生产、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才能签订合同。
(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
(6)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无
(7)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交货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交货方式:按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8)付款条件
1、本工程无预付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结账(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挂账三月内支付挂账金额80%,余款工程结算或合同到期三月内结清。
(9)其他条件
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保证所供产品与招标材料品牌一致,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倍赔偿;并取消供货资格:以前所欠材料款暂停付款。因供料不及时而影响工期的,供方承担经济损失。
中标方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或行业现行标准,相关质量要求。产品进场后,招标方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招标方有权暂停供货和退货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中标方,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货到时提供招标方所需材质合格证明资料。
(10)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023年09月14日
公章Epoin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房建西南事业部K12/k13/L10地块项目碎石、机制砂、石粉、瓜米石材料采购(PGFCJSHGZHD23091473265)招标人为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生产运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房建西南事业部K12/k13/L10地块项目碎石、机制砂、石粉、瓜米石材料采购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2020年7月至今),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发票(发票只提供一张金额不限,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开户行许可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4日2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生产运营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招标部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巴同路188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
联系人: | 董成嘉 | 联系人: | 熊仲夏 |
电话: | 15942209039 | 电话: | 028-87708896 |
商务要求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开户行许可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3)近三年相关业绩一份(2020年7月至今),提供合同及合同相对应发票(发票只提供一张金额不限,无需提供全部金额发票)。
(4)新入围的供应商应有现场考察过程,具备生产、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才能签订合同。
(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
(6)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无
(7)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2月30日
交货地点:重庆市巴南区
交货方式:按项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
(8)付款条件
1、本工程无预付款;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按批次结账(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挂账三月内支付挂账金额80%,余款工程结算或合同到期三月内结清。
(9)其他条件
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保证所供产品与招标材料品牌一致,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加倍赔偿;并取消供货资格:以前所欠材料款暂停付款。因供料不及时而影响工期的,供方承担经济损失。
中标方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或行业现行标准,相关质量要求。产品进场后,招标方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招标方有权暂停供货和退货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中标方,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货到时提供招标方所需材质合格证明资料。
(10)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023年09月14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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