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天心区湘府英才益清小学等单位班班通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了提升教学质量、增强教学互动性、丰富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以及便于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天心区教育局拟对10所学校进行班班通设施设备的建设,满足学校日常现代信息化教学。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a、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b、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运输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施工安装人员(不少于3人)、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等,并提供团队组织框架图、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职务、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工作)、履历、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材料等资料。
2)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需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案。
3)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提供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横道图,横道图时间应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止。
4)货物包装、发运、安装及质量要求:
①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②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位置并在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
③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④交付货物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⑤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免费安装完成并及时清理好货物包装废弃物及其他垃圾;安装过程中如对甲方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须负责赔偿或按乙方要求免费修复。
5)售后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在此保证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供应商须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
②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③中标供应商须每年提供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 。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方维修需求。
④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⑤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⑥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6)保险要求:
①保险类型:中标供应商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方式,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如陆运险、陆运一切险、航空运输险、航空运输一切险等。
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当基于货物的实际价值、运输风险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确保在货物损失时能得到足额赔偿。
③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从货物开始运输之日起,中标供应商至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止。若发生保险索赔,保险期限延长至索赔事项解决完毕。
④保险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明确保险责任包括货物在运输、存储、装卸、搬运等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⑤索赔要求:如发生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⑥保险单证:中标供应商索要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保险单证,如保险单、保险凭证等,作为货物已经投保的证明。
⑦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保险公司的要求来确定。
六、验收标准:
①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③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的方式;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④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⑤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七、其他要求:
①付款人:长天心区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结算金额的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③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a、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b、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
④其他说明
a、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b、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c、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为了提升教学质量、增强教学互动性、丰富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以及便于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天心区教育局拟对10所学校进行班班通设施设备的建设,满足学校日常现代信息化教学。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a、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b、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
五、服务标准:
1)技术/服务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合理安排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运输人员(不少于2人)、现场施工安装人员(不少于3人)、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等,并提供团队组织框架图、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职务、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工作)、履历、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材料等资料。
2)安全文明施工:投标人需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案。
3)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根据本项目要求的交付时间,投标人需对产品生产、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卫生清洁等合理安排进度和计划,确保如期按质按量交付,提供生产、供货、安装进度计划横道图,横道图时间应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完成安装具备验收条件止。
4)货物包装、发运、安装及质量要求:
①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②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位置并在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交付。
③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④交付货物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⑤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人身、货物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根据招投标文件规定免费安装完成并及时清理好货物包装废弃物及其他垃圾;安装过程中如对甲方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须负责赔偿或按乙方要求免费修复。
5)售后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在此保证期内,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供应商须负责免费维修或调换。
②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③中标供应商须每年提供一次全面巡检,并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复为止 。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采购方维修需求。
④质量保证期内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中标供应商需根据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清单,并标明产品制造商、单价及超过质保期的折扣。质保期满后,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⑤交通事故造成交付受阻应急措施,当货物交付运输途中,如遇发生交通事故使交付受阻,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⑥自然灾害应急措施,因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无法准时交付时,中标人应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6)保险要求:
①保险类型:中标供应商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方式,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如陆运险、陆运一切险、航空运输险、航空运输一切险等。
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应当基于货物的实际价值、运输风险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确保在货物损失时能得到足额赔偿。
③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从货物开始运输之日起,中标供应商至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止。若发生保险索赔,保险期限延长至索赔事项解决完毕。
④保险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明确保险责任包括货物在运输、存储、装卸、搬运等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⑤索赔要求:如发生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⑥保险单证:中标供应商索要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保险单证,如保险单、保险凭证等,作为货物已经投保的证明。
⑦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保险公司的要求来确定。
六、验收标准:
①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②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③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的方式;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④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⑤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投标时所报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等一致,否则无法通过验收。
七、其他要求:
①付款人:长天心区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结算金额的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③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a、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b、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现场。
④其他说明
a、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b、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c、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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