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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法院“E键送达”打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法院“E键送达”打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法院“E键送达”打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法院“E键送达”打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
3、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确定一名成交人,预估项目总采购额为39.98万元(含税)。
注:①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得选择性报价;② 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4、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维护费、运输配送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5、项目地址:台州全地区人民法院集约中心
6、服务时限:2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若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7、本项目所需的打印机设备以及使用的墨盒等耗材(装订针除外)、日常维修等均由成交人提供,打印纸张由采购人提供。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产生的打印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采购人按照实际产生的打印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单价)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
8、设备要求:需原厂复合一体机喷墨打印机设备,符合节能环保无污染要求。机器性能:60张/分钟及以上,双面输稿,双面复印、打印,双纸盒加手送,设备月打印负荷量满足生产需求,设备日常使用、维护过程中需全部使用原厂耗材及零备件,耗材序列号官网可查询。推荐适用产品型号:佳能5560、京瓷T6052ci、柯美C658等,应答人可提供或相当于与推荐品牌(型号)同档次的产品参与投标。
9、质量标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货物为原厂家产品,供货时必须提供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负全责。所有耗材及零配件均必须为原厂原装品。
10、服务要求:合同期内,应答人为采购人上述机器设备免费提供至少每月一次上门保养服务,机器遇有故障时,应答人提供当日免费上门维修(4小时内到达现场),且须在48小时内修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需提供备用机(备用设备应与使用设备相同)。
11.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渠道: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应答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售后不退。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电子档);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d.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f.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g.标书费已缴凭证。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6月19日9:15-9: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进行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76-88833380,13566817018
电子邮件:385154402@qq.com
附件一: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法院“E键送达”打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法院“E键送达”打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
3、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确定一名成交人,预估项目总采购额为39.98万元(含税)。
合同包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最高限价(含税,元/张) | 服务期内总预计打印量(万张) | 价格评分权重 | 预估服务期内采购金额 (万元) | 服务期限 |
合同包一 | 租赁高速彩色复印机共4台 | 1-1 | 黑白打印 | 0.043元/张 | 400万张 | 42% | 17.2 | 2年 |
1-2 | 彩色打印 | 0.17元/张 | 134万张 | 58% | 22.78 |
注:①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不得选择性报价;② 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4、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维护费、运输配送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5、项目地址:台州全地区人民法院集约中心
6、服务时限:2年,合同到期前四个月,若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7、本项目所需的打印机设备以及使用的墨盒等耗材(装订针除外)、日常维修等均由成交人提供,打印纸张由采购人提供。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产生的打印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采购人按照实际产生的打印数量乘以成交价格(单价)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
8、设备要求:需原厂复合一体机喷墨打印机设备,符合节能环保无污染要求。机器性能:60张/分钟及以上,双面输稿,双面复印、打印,双纸盒加手送,设备月打印负荷量满足生产需求,设备日常使用、维护过程中需全部使用原厂耗材及零备件,耗材序列号官网可查询。推荐适用产品型号:佳能5560、京瓷T6052ci、柯美C658等,应答人可提供或相当于与推荐品牌(型号)同档次的产品参与投标。
9、质量标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货物为原厂家产品,供货时必须提供货物清单,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等相关资料。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负全责。所有耗材及零配件均必须为原厂原装品。
10、服务要求:合同期内,应答人为采购人上述机器设备免费提供至少每月一次上门保养服务,机器遇有故障时,应答人提供当日免费上门维修(4小时内到达现场),且须在48小时内修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需提供备用机(备用设备应与使用设备相同)。
11.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渠道: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应答人报名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售后不退。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电子档);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d.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f.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g.标书费已缴凭证。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6月19日9:15-9: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进行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FW-24030-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76-88833380,13566817018
电子邮件:385154402@qq.com
附件一:
信息采集登记表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简称(不超过10个汉字) | |||
供应商注册地 | |||
纳税登记编号(15位税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号码及有效期 | |||
法人代表 | |||
供应商详细地址 | |||
供应商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 |||
供应商开户的银行账号 | |||
开户行名称 | |||
开户行的联行号 | |||
联系人名称 |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联系人固定号码 | ||
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人传真号码(选填) | ||
资质证件类型(选填) | 资质证件号码(选填) | ||
备注(选填): |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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