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民警谈话室集装箱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1-25 17:48:24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1-03584 预算金额:1616655.0400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代理机构: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何家欣 项目负责人:尹振洲
一、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1-03584
二、项目编号:JM2021-A071
三、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民警谈话室集装箱采购项目(二次)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民警谈话室集装箱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采购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之后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了符合性审查,经审查,发现:江门市蓬江区汤臣仕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科睿斯特贸易有限公司所投强制节能产品(挂机空调)的品牌和型号与其所提供的《节能产品证书》中产品的品牌和型号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九)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的规定,认为江门市蓬江区汤臣仕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科睿斯特贸易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1.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要求,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三)对投标文件的初审8.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和符合性要求的;”规定,拒绝江门市蓬江区汤臣仕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科睿斯特贸易有限公司投标。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民警谈话室集装箱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类型}}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江门市公安局民警谈话室集装箱采购项目):0万元。收取对象:无。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阳、余筱芬、李泳梅、彭土有、夏文乐(采购人代表)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4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投标人分别是:佛山市健城装饰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汤臣仕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山瑞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广东科睿斯特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通过资格性和符性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失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公安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0-326035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联系方式:0750-3509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振洲
电 话:0750-3509019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