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宝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板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5]第37号令)中“第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湖南宝田实业有限公司(我公司)委托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宝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板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5]第37号令)中“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因此我公司现将《湖南宝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板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予以公示

附件1: 湖南宝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板深加工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送审稿).pdf 3.0 MB , 下载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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