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实训中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6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fahz01246
预算金额8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雪逸0551-6622364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实训中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BFAHZ01246

二、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实训中心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天津市维科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2号国际创业中心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玖万陆仟零伍拾元整(大写)(¥896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模拟仿真实训系统

天津维科车

CG-XH-000AHTXXH

1

400000

信号电气实训平台(含计算机)

天津维科车

TXXHSX

5

26500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方,尤丽娜,潘祖聪,杜香和,王兆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实训中心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

联系方式:1372102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逸

电话:0551-66223255,6622364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