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成交公告
金额
72.9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hd20220824
预算金额148.39万元
招标公司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焦中洲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非凡15090359512
中标公司河南活建工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鸿森建工有限公司72.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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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zxhd20220824 | ||||||||||||||||||||||||||||||||||||||||||||||||||||
2、采购项目名称: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5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08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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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贾宪武、耿守吕、潘爱玲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一标段7254元;二标段73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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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14,569.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辉县市财政局:0373-6366274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
地址:辉县市西外环 | ||||||||||||||||||||||||||||||||||||||||||||||||||||
联系人:焦中洲 | ||||||||||||||||||||||||||||||||||||||||||||||||||||
联系方式:139373913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18号 | ||||||||||||||||||||||||||||||||||||||||||||||||||||
联系人:郝非凡 | ||||||||||||||||||||||||||||||||||||||||||||||||||||
联系方式:1509035951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郝非凡 | ||||||||||||||||||||||||||||||||||||||||||||||||||||
联系方式:15090359512 |
- 二标段中小企业声明.pdf二标段中小企业声明.pdf
-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zip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zip
- 一标段中小企业声明.pdf一标段中小企业声明.pdf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
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游工程、二标段(标的名称)
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鸿森建工
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6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1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相应责任。
供应商:河南活建工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日期:2022年月8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运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划分标准应深入理解,避照诚实信用原则,对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对应提供监狱企业声
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
清淤工程
竞争性碳商文件
二标段
项目编号:焊202D65124号
HENGSENZIXUN
2000.8.W
招标人: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
清淤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标段
项目编号:辉交采2022DCS124号
招标人: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8日9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辉交采2022DCS124号
项目名称: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3914.11元,其中(一标段:752407.16元;二标段:731506.95元)
采购需求:河道清淤78141.87M3,其中(一标段:39621.23m3;二标段:38520.64m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的经会
计事务所审计的合格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
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上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注册于本公司;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
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
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售价:无(本次招标不收取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
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
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
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
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辉县市西外环
联系人:焦中洲,联系电话:1393739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18号
联系人:郝非凡,联系电话:150903595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非凡,联系电话:15090359512
4、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6366274
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
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供应商”系指通过获取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
商。
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
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
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
释时以磋商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二、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
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
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九、承诺书
1、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
1、在(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磋
商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均是真实的。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磋商活
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
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
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3、服务承诺
我公司承诺如下:
1、
2、
……
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2、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划分标准应深入理解,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承
担相应责任。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对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除须提供经销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还须提供投标货
物生产厂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生产厂家
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即可。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以提供按照要求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
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及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证明为准。
3、当采购多项不同数量货物时,以采购人采购主要货物或占据采购金额最大的进行区
分。
4、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
十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
十三、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
清淤工程
竞争性碳商文件
一标段
项目编号:期条2032065124号
金
HENGSENZIXUN
道治
招标人:
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
清淤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标段
项目编号:辉交采2022DCS124号
招标人: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
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8日9点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辉交采2022DCS124号
项目名称:辉县市刘店干河(老辉薄路至南云门村段)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3914.11元,其中(一标段:752407.16元;二标段:731506.95元)
采购需求:河道清淤78141.87M3,其中(一标段:39621.23m3;二标段:38520.64m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的经会
计事务所审计的合格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
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以上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注册于本公司;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
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
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
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售价:无(本次招标不收取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
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
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
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二次或最终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
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
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辉县市西外环
联系人:焦中洲,联系电话:1393739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学院路南段路西18号
联系人:郝非凡,联系电话:1509035951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非凡,联系电话:15090359512
4、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6366274
辉县市中小河道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河南恒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有
差异,应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供应商”系指通过获取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
商。
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
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
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
释时以磋商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二、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
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
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