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41.9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g-2023-0011
预算金额4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懿霞1752165798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FG-2023-0011(招标文件编号:FG-2023-0011)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联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驰路188 弄70号202室
中标(成交)金额:41.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上海联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需求,将静安区北看守所(原闸北看守所)2间远程提审室进行升级改造。部署一体化远程提讯设备,同时增加4间提审室本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科达、诺安跃、图腾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海春、陈燮琪、方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中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28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磋商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磋商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联系电话:17521657985)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在此,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及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2218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联系方式:黄懿霞/17521657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懿霞
电 话:  1752165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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