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招标)成交公告
金额
8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l-2022-019
预算金额89.42万元
招标公司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898-31276816
中标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8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招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BL-2022-019(招标文件编号:ZBL-2022-019)
二、项目名称: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2号海南时代广场12楼
中标(成交)金额:86.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车辆保险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所有保险业务均须在本项目的保险服务资格期限内承保(以保单生效之日计算),每项保险业务的投保周期为一年。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锦晖、陈惠敏、郑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0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898-6523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
联系方式:张工0898-3127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898-31276816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
(二次招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BL-2022-019
采购单位: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代理机构: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第七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
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3日15时30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L-2022-019;
2、项目名称: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招标);
3、采购预算:894199.91元;
最高限价:894199.91元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车辆保险服务一项,具体详见第六章《用户需求
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所有保险业务均须在
本项目的保险服务资格期限内承保(以保单生效之日计算),每项保险业务的投保周期为一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
法人/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
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注:本项目涉及特殊行业-保险业,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释义,银行、
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活动,且每家保险公司仅允许有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能力”(即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
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的四表一附注)或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
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公
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
拟)。
1.5、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2019年至今)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公告时间后网址证明
截图加盖公章,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结果为准);
3.2、供应商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
法被核定许可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供应商属于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经
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该商业保险集
团公司及所属的分支公司的响应文件均无效;(提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
方式:现场购买,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提供购买标书人员在本单位购买的近期社保证明至海
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号
联系方式:0898-6523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
联系方式:0898-3127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898-3127681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
为准。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30035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2号 |
2 | 采购代理: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98-31276816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滨江海岸3期12栋2111室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
4 | 磋商文件的澄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
5 | 磋商文件的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
6 | 服务期 限: 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 一年,本项 目所有保险 业务均须在 本项目的保 险 服务资 格期限内承 保(以保单 生效之日计 算),每项 保险业务的 投保周期为 一 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 | 本项目不允许非法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
8 | 备选方案:不接受 |
9 |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 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户名: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甸岛支行 账号:8981 2301 2000 0321 232 注:1、磋商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转出; |
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6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 |
11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2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13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
14 |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将投标函、报价一览表、磋商保证金缴 纳凭证密封在一个唱标信封内,单独递交。 |
15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
16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17 | 出现以下情况将可导致供应商的投标被拒绝: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投标函或投标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3、磋商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递交的要求; 4、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与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8 | 磋商小组由0名采购人代表,3名专家组成,专家按规定在海南省综合评审专家 库中抽取。 |
19 |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 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通 知书发放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合格的供应商
2.1、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
2.2、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合格的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5、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
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2.6、招标(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公布的信用记录为准。
3、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
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磋商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
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构成
4.1、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第七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4.2、供应商应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
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磋商文件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
可能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导致磋商文件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的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机构将视情况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前5日收到的澄清要求采用适当方式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
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
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
应商在接收后1日内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第
18款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磋商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
磋商响应文件所有部分均应以中文编制。
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8.1、供应商准备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按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的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与投标函总价
第七章评审办法和程序
一、评审原则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完成。评审基
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
实信用”的原则。
2、本次评审是以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终报价为依据,按公正、
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
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
3、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
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
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4、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评审流程如下:
1、评审准备
评审委员会成员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本次采购的范围和需求,熟悉评审方法;
2、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进入评审程序后,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根据
评审办法的规定和(附表1)的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若出现以下情况,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而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1)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
的;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不满足磋商
文件的要求,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未能补充齐全的;
5)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磋商
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不齐全、不能证明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任务、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
相应的承诺的;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注:供应商须提供成本说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项目成本组成明细(成本价中必须
包括各类税收、人员成本等),其中:人员成本必须根据供应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21年1月份至12月份供应商所在地最
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其它具备审计资
质的机构出具的成本分析文件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和2021年企业所得税
申报表复印件(新设立公司除外),作为低价的原因和证据,书面说明须全体评委和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负偏离的;
8)磋商小组认为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的;
9)没有按时作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无法接受的;
10)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
11)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的。
初步评审采用“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符合要求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
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
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表2)
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附表: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90 | 10 |
5、综合评审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
分。(评审标准详见附表3)
6、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供应商,并
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
比较、确定成交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
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
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磋商响应
文件将被拒绝。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但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表1
初步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 审 查 项 目 | 评 议 内 容 | 供 应 商 |
1 | 资格 要求 | 是否 满足 供应 商资 格要 求 | |
2 | 磋商 响应 文件 递交 情况 | 正本 和副 本的 数量 是否 符合 磋商 文件 要求 | |
3 | 投标 报价 | 投标 报价 是否 满足 磋商 文件 要求( 报价 有效 、 不漏 项、 不超 出采 购预 算) | |
4 | 投标 保证 金 | 是否 提交 投标 保证 金证 明 | |
5 | 投标 有效 期 | 是否 满足 磋商 文件 要求 | |
6 | 服务 期限 | 是否 满足 磋商 文件 要求 | |
7 | 其他 | 无其 他无 效响应 认定 条件 | |
结论 | 结论 | 结论 |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
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通过初步评审。
评委:
日期:
附表2
最终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供应 商承 诺( 最终 报价 ): 人民 币: 大写 : 小写 :¥: |
供应 商承 诺的 其他 条件 : 报价 单位 : (盖 章) 法人 或授 权代 表: (签 字或 签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
注:此最终报价表仅用于最终报价,无须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请将此最终报价表单独打印用于评标现场最终报价时填写递交。
附表3
评分细则表
序 号 | 评 审 项 目 | 评 分 细 则 | 满 分 |
1 | 企业状况 | 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1 年四个季度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进行评分: 1.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 A 类得 8 分; 2.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有 3 个 A 类得 6 分; 3.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有 2 个 A 类得 4 分; 4.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有 1 个 A 类得 2 分; 5.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没有评级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8 |
2 | 自助理赔 服务 | 1、能提供自助理赔服务者,并拥有专属自主平台进行自助理赔服务者, 得 6 分。 2、能提供自助理赔服务,需要借助第三方平台实现者,得 3 分。 3、不能提供自助理赔服务者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自助理赔平台下载链接或二维码作为验证依据加盖公 章,不提供不得分。 | 6 |
3 | 供应商综合 实力 | 2021 年车险理 赔结案率具体计算 方法是: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当 年累计已决案件笔数/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当年累计已决案件笔 数 +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历年累计未决案件笔数)×100%。 90%以上 得 8 分; 85%-90%(含) 得 6 分; 80%-85%(含) 得 4 分; 80%(含)以下 得 2 分。 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测算数据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 8 |
4 | 业绩 | 供应商自 2019 年至今承保过的类似车辆保险项目者,每提供 1 个得 3 分,满分 12 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保单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2 |
5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包含拟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管理的工作制度、车辆统 保的服务流程系统、奖励和惩罚制度、财务和信息的服务体系、协调 和统计的服务体系 6 项,每缺少 1 项扣 4 分,满分 24 分;以上 6 项 内容,每项内容缺陷扣 1 分,每一项内容因缺陷最多扣 4 分,不 提供不得分(内容缺陷指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存在不适用本项目 实际情况的情形(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捏造、 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及不可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 24 |
6 | 车损理赔 方案 | 1.理赔的响应时间:理赔响应时间是指供应商在接到出险电话,到达 事故现场的时间。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承诺和承诺的可靠性(参照网点 的分布、无网点的解决方案)进行评审,理赔响应时间≤30 分钟得 4 分, 30 分钟<理赔响应时间 ≤40 分钟得 2 分,40 分钟<理赔响应时 间≤60 分钟得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 2.理赔手续:包括理赔流程、理赔资料清单、预付赔款、其他理赔承 诺 4 项,每缺少 1 项扣 1.5 分,满分 6 分;以上 4 项内容,每项内容 缺陷扣 0.5 分,每一项内容因缺陷最多扣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内 容缺陷指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 (与项目实际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科 学原理错误及不可实现的夸大情形等)。 3.理赔预付制度及预付比例:提供理赔预付制度和预付比例方案,确 定损失金额的预付比例大小(优先考虑消防车辆和特种车辆机动车损 失保险),预付比例第一名得 10 分,第二名得 8 分,其余并列得 6 分, 不提供不得分。 | 20 |
7 | 其他特色 服务 | 1.故障车辆免费救援服务:9 座以下客车,因车辆故障需拖车、送油、 加水、充电、更换轮胎、轮胎充气时,均可通过拨打供应商救援服务 专线电话享受到免费救援服务。参保单位在保单有效期内可享受不限 次免费故障车救援服务; | 12 |
2.事故车辆免费救援服务:参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供应商负责提 供免费事故救援服务(主要为拖车施救); 3.医疗理赔跟踪服务:对于参保单位发生保险车辆导致的第三者人员 伤亡的事故,供应商的医疗跟踪服务小组应按照参保单位要求,提供 人伤理赔咨询、指导等服务; 4.事故车托管服务:参保单位的参保车辆出险后,可将出险车辆委托 供应商处理,由供应商为参保单位提供保险理赔、事故处理等专业的 服务; 5.法律服务:参保单位的参保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与第 三方发生法律纠纷时,供应商应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异地拖(吊)车:在全国范围内,参保单位的参保车辆发生保险责 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无法行驶,供应商负责施救,因供应商 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施救,则由供应商负责赔偿施救及拖车等相关费用; 以上 6 项其他特色服务为选项,每提供一个单项服务得 2 分,满分 12 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
8 | 价格分 | 报价得分 = (基准价 / 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100 满足磋商文件 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 | 10 |
商务技术分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分别
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
应商的技术商务总分,全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全
部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最终得分。
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致:海南西布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司于年月日为项目(项目编号:)投标所提交的保证金人民币¥:元,
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全称 | 联系人 | ||
银行账户 | 联系电话 |
注:此申请书仅用于退还项目保证金,无须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将
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于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此申请书仅用于退还项目保证金,无须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请将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于开标现场单独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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