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高新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龙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191991109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3
公告正文
昌吉高新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招字【2023】12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高新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23万元,招标人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昌吉高新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拟新建10T+10T+(预留
20T扩建端)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及锅炉房、厂区内配套附属设施;燃气锅炉房厂区外给排
水、消防、热力管网、电力、场地硬化、绿化、弱电、智能监控、亮化、围墙、大门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高新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高新区清洁能源供热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
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以下(1)、(2)、(3)、(4)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何一项即可: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同时具备GB2 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
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GB2压力
管道设计许可证、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并同时具备GB2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专业)(需提供 2022
年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3)投标人业绩要求:完成的类似市政热力设计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及设计合同);
(4)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完成的类似市政热力设计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
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设计负责人。)
2、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及人员。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本磋商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2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1月3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递交的领取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发送至预留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七、其他
1、建设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作内容为地形测绘、勘界(前期及竣工验收阶段)、地质勘察、修建性详规、施工图
设计(含概算)及竣工验收等内容。
3、设计费最高限价:23万元;
4、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高新区财政配套资金
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
6、质量标准:合格
7、磋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等全部工作
内容。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允许二次报价)
9、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及要求
(1)时间:2023年1月20日10:00至2023年1月31日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3)方式:投标人递交的领取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发送至预留邮箱。
(4)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汇款方式与投标保证金汇款方式一致)。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设计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
4)设计负责人在2022年任意连续六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
5)设计投标人类似业绩及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疆外设计企业还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注:1、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 发送至邮箱(邮箱号:1530271465@qq.com),邮件名称
必须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资料审核通过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则无
法购买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3年1月20日 10:00至2023年1月31日
19:3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
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
金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用
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投
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
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
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
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字数要求,填
写简称)
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3日10: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开标时间:2023年2月3日10: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龙波
电 话:0994-22601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联系人: 邓女士
电 话:1919911099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p\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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