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更新一期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采购项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6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6990040062409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更新一期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6240903)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社会[2024]22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
  3.工程规模:更新高压氧舱、医学影像检查类、治疗类、手术类、诊疗类、急救类、医用气体设备共计31台(套),淘汰同品目设备共计31台(套)。其中,高压氧舱更新1台(套)、医学影像检查类设备更新16台(套)、治疗类设备更新4台(套)、手术类设备更新1台(套)、诊疗类设备更新5台(套)、急救类设备更新2台(套)、医用气体设备更新2台(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99004006240903001004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更新一期项目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神经外科手术导航系统1套,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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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2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本级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分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联 系 人:

杨帆

联 系 人:

赵艳玲、杨玲玉
电 话:

0993-2850405

电 话:

1357974988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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