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善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就物品采购及零星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物品采购及零星维修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垃圾房购置
由于垃圾房使用时间长,又不是分类垃圾房,已损坏,影响方舟形象,不符合文明城市检查要求,准备购置成品垃圾房,高度3米,南北宽度4米,东西侧宽3.5米(含垃圾桶、监控及水、电接入)。
2、更换大楼损坏玻璃及固定窗改活动窗,玻璃材质和颜色、规格参数需和原做法一致(要求玻璃碎裂后仍能保持整体性,具有安全、保温、控制噪音和隔离紫外线等多项功能)。
(1)损坏玻璃更换位置:1号楼13层女卫生间1块;2号楼1层小厅南门处1块;3号楼9层男卫北侧1块;东北汽车坡道玻璃顶3块;
(2)窗户更改:二号一楼大厅有两扇固定窗需改成活动窗。
3、部分道路(楼前广场东侧、1号楼小厅门口、东北汽车入口附近、广场地面、井盖等300㎡)、水沟盖板(200米,排水沟加内岸)、墙砖、地砖(约100平方米)、地下室地面油漆(约50平方米)破损维修,包工包料(含人工、石材、盖板及其他辅材,要求和原材质基本相同或相似)。
4、对15个楼层共30个卫生间进行通风改造。每个卫生间2个排风扇,一个自动熏香机(配精油2套),及各种电线和辅材,并负责安装到位。
5、地下室需更换、安装1.2米LED灯管1000根(含需更换灯管中损坏的灯架及线路,如未损坏无需更换);更换安装2.2KW排污泵7台; 50₵排水阀、闸阀各5个; 80₵排水阀3个。更换产品质量要等同或超过现使用产品。
6、原有楼顶灯化设置拆除
便民方舟大楼楼顶原有的亮化设施(约450米),由于长时间风化,有部分脱落,有一定的安全隐患,需全部拆除。
7、便民方舟大楼亮化工程维保,维保时间暂订一年,到期验收合格可续签。(提供基础安装图纸)
三、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总最高限价为15.6万元。一包为1-3项,二包为4-7项。
四、投标须知
1、凡参加报价的单位或全权代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施工资质的经济实体。
2、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项目授权书及其它其它有关资质证件;
(3)企业基本情况、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介绍、企业业绩等介绍。
五、投标内容及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投标并需仔细查看现场。集中报名勘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00时,不接受未经报名勘察单位投标,集中地点2#楼401室。勘察单位请发报名资料(委托书)至2801981534@QQ.com。
2、报价书:报价包括物品及安装费用、税费等,由投标人自报,漏项自负。
3、承诺书:包含对所施工工程的质量保证、工期期限、维修措施和服务体系等的承诺保证以及给予招标单位的优惠条件等。
4、项目要求:验收合格。工期:30天。
5、项目质量要求:合格;免费维保期2年。
6、付款方式: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项80%,第二年付清余下款项20%。
7、质保期内问题供应商应及时修复。
8、项目施工要求:
(1)供应商施工时应服从招标方管理,不得影响正常办公;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密封放置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
(2)供应商应保证安全无事故,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施工使用材料风格要和现便民方舟风格一致;使用产品质量要等同或超过现使用产品(包括但不局限于玻璃、石材颜色、厚度等规格参数需与原做法一致)。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综合评标价法。
1、报价占分30%。报价最低得满分。
2、施工方案50%。施工方案最佳得满分。
3、质保期及付款条件占20%。
七、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并按以下方式发送,文件一式两份密封装订)。
(二)报价文件原件文件一式两份密封装订,或扫描成电子档发至邮箱2801981534@qq.com或送至2#楼401室。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1轮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报价单(格式附后)加盖供应商公章。
询价时间截止,根据各供应商报价确定中标方,并在宿迁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公布中标结果。如有疑问各供应商可电话咨询。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曹善云
联系电话:84396609
联系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401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