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燃气供应企业许可后评价工作项目比选公告(非政采项目)
金额
8.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hc064
预算金额8.7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工159111282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燃气供应企业许可后评价工作项目) 比选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在线上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9月6日上午10:15(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HC064
项目名称:燃气供应企业许可后评价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8.7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或代理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
(7)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支持邮购比选文件,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比选文件领取表,填写完整后将此表与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977982803@qq.com;待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其发送电子版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
1.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领取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明事由:获取文件,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事由:获取文件,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10:15(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1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 010-67885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系方式:韩工15911128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15911128299
(燃气供应企业许可后评价工作项目) 比选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在线上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9月6日上午10:15(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HC064
项目名称:燃气供应企业许可后评价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8.7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或代理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
(7)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支持邮购比选文件,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比选文件领取表,填写完整后将此表与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977982803@qq.com;待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其发送电子版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
1.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领取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明事由:获取文件,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事由:获取文件,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提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10:15(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11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 010-67885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系方式:韩工15911128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1591112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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