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开福区国控站点空气质量变化分析及改善保障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29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60202182
预算金额94.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00602021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区国控站点空气质量变化分析及改善保障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60202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开福区国控站点空气质量变化分析及改善保障服务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为确保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持续打好打赢这场“攻坚战”,开福区大气污染防治需更有针对性的预测研判分析,使全区能够更精准、更精细地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1 299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99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玖拾玖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租赁气溶胶雷达系统1

AGHJ-I-LIDARMPL

江苏无锡

70

8000

560000

2

租赁移动走航监测系统1

监测系统:ETAR7002 P270

车辆:宝骏牌LZW6463CQYA

广东深圳

60

2000

120000

3

租赁无人机航检系统1

"" Mavic Pro 铂金版

广东深圳

12

400

4800

4

租赁无人机搭载六参检测仪器航检系统1

无人机:DJI M210V2/搭载六参仪器:灵嗅

广东深圳

50

7000

350000

5

租赁便携式手持六参监测仪1

PTM600-IAQ

广东深圳

12

4000

48000

6

一部便携VOCs监测仪

PTM600-VOC

广东深圳

12

5000

60000

7

尘负荷走航车

BJHK-IEP

山东德州

5

50000

250000

8

一部红外热感应成像仪

Eye CGas

湖南长沙

4

50000

200000

9

气象预警预报分析

/

1

200000

200000

10

专家研讨会商服务

/

1

50000

50000

11

技术人员配置

/

1

945200

945200

12

巡查车辆2辆。用于站点周边的日常巡查,含燃油费、保养费

湖南长沙

12

16000

192000

13

材料费用

/

1

10000

10000

合计报价

2990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7-10 —— 2021-07-09

3.2 履行地点:开福区属地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建立立体监测网

1、固定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1台)

通过搭建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系统,进行5-8公里无盲区激光扫描遥感监测。精确10M*10M污染源精准定位,反映开福区的空气质量状况,了解区域内大气污染水平分布强度,包括扬尘污染(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工业排放、高架源污染、焚烧源等,并对监测结果和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观测与分析,通过风速风向情况找出需立即重点管控污染源,并提出具体管控意见。

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参数具体要求:

1.1便携式立体监测设备可获取气溶胶粒子在大气中的时空分布,还可以获取大气气溶胶消光系数、退偏振比、颗粒物浓度、边界层高度、云信息等,可应用于重污染过程分析、污染快速溯源、事故应急监测、评估污染扩散趋势等。

1.2为有效捕捉近地面污染源,立体监测设备探测盲区:≤35m

1.3为了保证设备系统的数据准确性、调试和数据订正、校准等工作,投标产品须具有合理的光路调节与校准功能。

1.4立体监测系统最大监测半径必须8KM范围内,以说清受周边区县污染源影响因素。

1.5为保障立体检测设备数据稳定性,接收单元须采用望远镜结构,望远镜具有防杂散光干扰功能

1.6为保证数据采集全面,所有接收望远镜中,主望远镜直径不小于120mm,次望远镜直径不小于30mm

1.7立体监测系统配套软件系统必须可接入立体监测设备的质控模块数据:该模块可以使设备光路在0°-360°调节定位功能,可便于进行各级数据产品的比对和质控。

1.8因立体监测系统配套在户外高温、高湿环境下的稳定运行,配套软件系统必须可接立体监测设备的质控模块数据:该模块能够适应监测区域高温、高湿的复杂环境气候条件,至少能提供加热和除湿功能的证明。

2、移动走航监测车:(移动监测车1辆)

车载走航快速处置系统具备快速锁源、机动性强的移动式激光雷达走航车,利用走航监测结果,一是实现快速锁源、快速调度、防止局部污染过重,短期削峰;二是通过气象数据等变化情况,确认污染物的扩散路径及影响范围,划定重点影响范围;三是根据结果对不同时段污染源扩散路径进行通量计算,为污染物时空变化规律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3、道路尘负荷监测车,量化道路扬尘管理(尘负荷监测车1辆)

监测地面的积尘负荷,对重点排放区域进行管控,绘制监测走航路径上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和空间分布,为道路积尘的减排和管理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4、无人机侦查系统,精准广取证(无人机1台)

环境智能监测无人机在环境问题侦查中具有“大区域”“精准”“高效快速”等优点。针对督查过程中难以到达的地方捕捉小散乱污、散煤燃烧、垃圾焚烧、厂区内部物料堆放等问题,重点解决工地管控措施外围好、中心差、未落实的现象,同时为调度工作提供支持。

5、无人机搭载6参检测仪,高空监测污染物(搭载6参检测仪无人机1台)

利用无人机搭载技术对敏感点周边进行污染源排查、污染源追踪、探索未知污染源,快速监测企业偷排现象,使污染无所遁形。该智能无人机可以实现六项(PM2.5PM10COO3NO2SO2)污染物、热源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及高清航拍镜头画面实时回传。

6、便携式监测设备(2台)

便携式六参仪可以监测PM2.5PM10COO3NO2SO2六项污染物相对浓度,主要针对餐饮油烟污染、工业企业厂区内污染、扬尘污染等,VOCs监测仪监测(臭氧高发期),主要是VOCs排放源,方便现场巡查取证(高架源需用无人机搭载监测)。

7、红外热感应成像仪(1台)

红外成像仪可以将肉眼不可见的VOCs排放点或者无组织排放源,通过红外成像摄像的形式,可以让肉眼直观可见,提高了VOCs排放点排查的效率与排查的准确度。无论视觉是否可以看出明显烟气,只要温度高于环境温度,即可在热成像图上真实反应。

(二)数据研判分析

结合气象条件与小微站污染指数,实时研判分析,每天发布当天的工作管控重点区域、管控对象的行业、区域建议等相关工作建议;针对数据异常、输入性污染等,至少提前2小时发布紧急应对措施。实现时保日、日保周、周保月、月保季、季保年的目标。同时,针对开福区国控站点,分析污染物的变化情况,同比、环比、达标率及主要污染浓度与政府目标的差距、在区域中的排名情况、空气质量变化趋势、阶段性污染物浓度对比等。

(三)气象预警预报

加强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利用气象数据、地基雷达和模式预报,通过分析不同高度的污染物扩散条件、污染物边界层的变化,大区域内冷暖空气的活动,结合分析预测模型对未来3天内的空气质量做相对精准的预测,未来7天的空气质量做定量预测,作为下步管控要求的气象依据。

(四)污染源巡查

一是开展开福区16个街道重点管控区域日常巡查服务,围绕重点管控区域,根据科学的监测手段,利用高科技监测设备进行巡查,采用无人机、机动巡航监测等设备,开展污染源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污染问题,提出重点管控建议以及精准执法依据,对污染问题进行交办、跟踪整改及回顾性评估。二是对开福区进行环境监管巡查服务,针对园区企业、建筑工地等各类污染源进行专项巡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统计、交办、跟踪及建档。

(五)专项整治、专题调研服务

围绕长沙市“六控”“十严禁”的要求,结合气象预测、环境预测及区域污染源特点,开展专项整治、专题调研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涉VOCs工企业、散乱污企业、汽修门店、加油站、餐饮油烟等的专项整治以及区域洒水课题、与周边县市交界处污染源排放、颗粒物与臭氧污染等的专项调研。

(六)研讨会商服务

建立日常稳定运行的工作机制及突发情况应急机制,形成从“发现问题”到“快速解决”最终“动态评估与反馈”的良性循环,从而改善空气质量。并邀请国内、省内熟悉湖南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专家,结合长沙本地的污染特征,参与空气质量会商,给出方向性意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工作6个月时间后,乙方提供相关报告等验收材料以及等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9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0,说明:合同期满后,乙方完成合同项目并提供相关报告等验收材料以及等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验收报告,经甲方验收完毕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金额(无息)。,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深圳市华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00029809200352548)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固定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1台)

通过搭建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系统,进行5-8公里无盲区激光扫描遥感监测。精确10M*10M污染源精准定位,反映开福区的空气质量状况,了解区域内大气污染水平分布强度,包括扬尘污染(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等)、工业排放、高架源污染、焚烧源等,并对监测结果和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观测与分析,通过风速风向情况找出需立即重点管控污染源,并提出具体管控意见。

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参数具体要求:

1)便携式立体监测设备可获取气溶胶粒子在大气中的时空分布,还可以获取大气气溶胶消光系数、退偏振比、颗粒物浓度、边界层高度、云信息等,可应用于重污染过程分析、污染快速溯源、事故应急监测、评估污染扩散趋势等。

2)为有效捕捉近地面污染源,立体监测设备探测盲区:≤35m

3)为了保证设备系统的数据准确性、调试和数据订正、校准等工作,投标产品须具有合理的光路调节与校准功能。

4)立体监测系统最大监测半径必须8KM范围内,以说清受周边区县污染源影响因素。

5)为保障立体检测设备数据稳定性,接收单元须采用望远镜结构,望远镜具有防杂散光干扰功能

6)为保证数据采集全面,所有接收望远镜中,主望远镜直径不小于120mm,次望远镜直径不小于30mm

7)立体监测系统配套软件系统必须可接入立体监测设备的质控模块数据:该模块可以使设备光路在0°-360°调节定位功能,可便于进行各级数据产品的比对和质控。

8)因立体监测系统配套在户外高温、高湿环境下的稳定运行,配套软件系统必须可接立体监测设备的质控模块数据:该模块能够适应监测区域高温、高湿的复杂环境气候条件,至少能提供加热和除湿功能的证明。

5.2.2、移动走航监测车:(移动监测车1辆)

车载走航快速处置系统具备快速锁源、机动性强的移动式激光雷达走航车,利用走航监测结果,一是实现快速锁源、快速调度、防止局部污染过重,短期削峰;二是通过气象数据等变化情况,确认污染物的扩散路径及影响范围,划定重点影响范围;三是根据结果对不同时段污染源扩散路径进行通量计算,为污染物时空变化规律提供有效的科学依据。

5.2.3、道路尘负荷监测车,量化道路扬尘管理(尘负荷监测车1辆)

监测地面的积尘负荷,对重点排放区域进行管控,绘制监测走航路径上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和空间分布,为道路积尘的减排和管理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5.2.4、无人机侦查系统,精准广取证(无人机1台)

环境智能监测无人机在环境问题侦查中具有“大区域”“精准”“高效快速”等优点。针对督查过程中难以到达的地方捕捉小散乱污、散煤燃烧、垃圾焚烧、厂区内部物料堆放等问题,重点解决工地管控措施外围好、中心差、未落实的现象,同时为调度工作提供支持。

5.2.5、无人机搭载6参检测仪,高空监测污染物(搭载6参检测仪无人机1台)

利用无人机搭载技术对敏感点周边进行污染源排查、污染源追踪、探索未知污染源,快速监测企业偷排现象,使污染无所遁形。该智能无人机可以实现六项(PM2.5PM10COO3NO2SO2)污染物、热源的实时监测,监测数据及高清航拍镜头画面实时回传。

5.2.6、便携式监测设备(2台)

便携式六参仪可以监测PM2.5PM10COO3NO2SO2六项污染物相对浓度,主要针对餐饮油烟污染、工业企业厂区内污染、扬尘污染等,VOCs监测仪监测(臭氧高发期),主要是VOCs排放源,方便现场巡查取证(高架源需用无人机搭载监测)。

5.2.7、红外热感应成像仪(1台)

红外成像仪可以将肉眼不可见的VOCs排放点或者无组织排放源,通过红外成像摄像的形式,可以让肉眼直观可见,提高了VOCs排放点排查的效率与排查的准确度。无论视觉是否可以看出明显烟气,只要温度高于环境温度,即可在热成像图上真实反应。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3.2、项目验收采用提交服务数据分析报告、专家意见书为准,数据分析报告、专家意见书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5.3.4、由于本项目涉及采购人的工作年终考核,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双方必须协商约定考核规则。考核依据开福区2020年年度空气质量考核在全市内五区(分别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排名,排名第1或第2,足额支付;排名第三或第四,扣除剩余款项的15万;排名第五,扣除剩余款项的30万(考核排名以长沙市空气质量考核结果认定为准,考核排名需以年度考核排名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有权获取和使用本项目的污染源数据的权力,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

6.1.2、要求乙方要明确项目责任人,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甲方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6.1.3、经过甲方验收的项目报告,乙方不得做任何实质性改动(拆除、闲置、更换等),若有特殊原因需改动必须报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6.1.4、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如若乙方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除乙方相应费用。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按合同要求,配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与设备。

6.2.2、建立完善的溯源追踪系统,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甲方汇报。

6.2.3、建立齐全的设备使用情况的档案,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监测任务。

6.2.4、实事求是,科学运营,不得弄虚作假,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考核,并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6.2.5、发现系统中的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可随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6.2.6、要对监测数据做好保密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各类档案保存工作。

6.2.7、乙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8、乙方按要求做好监测设备和监测手段的日常运行。

6.2.9、乙方应明确项目责任人,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通知甲方备案。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7.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应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大道开福区区治大院内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D905
法定代理人: 肖杨 法定代理人: 谭异生
委托代理人: 易炳辉 委托代理人: 韩付兵
电话: 0731-84558146 电话: 0755-21015965
传真: 0731-84558287 传真: 0755-2101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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