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中心试验室第SYS01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伟135158102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0
公告正文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中心试验室第SYS0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中心试验室第SYS01标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本项目为政府收费公路,采用政府还债模式实施建设。项目资本金约171亿元,其中利用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0.46亿元,其余由省、市按6:4比例承担;资本金以外拟发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业主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起于镇海区,接杭甬高速宁波段一期工程威海互通,沿海涂向东至镇海港区,穿越镇海港区后设斜拉桥跨越甬江,再跨越小浃江至永祥铸造厂,后避绕小港污水处理厂于宁波亚洲浆纸业厂区内堆场穿过,沿山体向南上跨宏源路至通途路,设戚家山枢纽实现与规划甬舟高速复线及通途路的交通转换,路线向东设长隧道穿越四顾山,经千亩岙水库后于猫山设服务区,穿500kV高压线后,于富春江路及钱塘江路设菱形互通,串联拟建富春江高架快速路完成快接高的交通转换,路线向东并入进港路走廊,而后沿进港路向东至闽江路,线位折向东南,沿集装箱货运二通道西侧通过,上跨北仑铁路支线后,设陈华节点互通实现与集装箱二通道的交通转换,跨越国道329后路线向东,设霞浦节点枢纽连接穿山疏港高速,路线往东跨越穿山港货运铁路,止于北仑柴桥附近,接正在施工的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工程柴桥枢纽预留节点,路线全长26.15km。全线共设置桥梁23.041km/7座,隧道1.14km/1座,桥隧比为92.47%。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威海互通、戚家山复合枢纽、新碶互通、陈华霞浦复合枢纽、柴桥枢纽),服务区1处(千亩岙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路段管理及监控分中心1处、桥隧管理所1处、匝道收费站3处。同步建设进港路还建道路长度约7.0km(含新碶互通连接线约2km、进港路还建工程约5km)。概算总投资约218.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18.5亿元。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施工划分为第SG01标段、第SG02标段、第SG03标段、第SG04标段、第SG05标段、第SG06标段、第SG07标段(铁路代建),第JA01标段、第FJ01标段、第JD01标段。其中第SG01标段、第SG02标段、第SG03标段、第SG04标段、第SG05标段、第SG06标段已完成招标。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第JL01标段、第JL02标段、第JL03标段、第JL04标段、第JDJL01标段。其中第JL01标段、第JL02标段、第JL03标段、第JL04标段已完成招标。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梁宽度33.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 01-2014)执行。其中威海互通C、D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匝道标准断面宽度为10m(均为桥梁)。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2.2主要结构形式:桥梁23.041km/7座,隧道1.14km/1座。
2.3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检测完成且发包人出具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止(约46个月)。
2.4招标范围:试验检测内容为本项目主线起讫桩号K0+000~K26+149.791,线路全长约26公里。全线范围内(含地面道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互通、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房建等工程(不含机电)按监理规范明确的监理人所属的试验检测任务(由涉铁代建单位实施的除外);同时,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和提升工作。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第SYS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G9221杭甬高速宁波段三期工程威海路至柴桥段中心试验室第SYS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1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0日09时45分】。
6.其他公告内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宁波杭甬复线三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大碶街道龙潭山路55号海星孵化园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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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1366883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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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602591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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