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二次)招标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yn/zb-2023-085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左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师138882005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DHYN/ZB-2023-08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万元,招标人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二次)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二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
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起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项目业
绩指: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
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
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
间在2022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2)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
合同被解除情况(提供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近三年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2日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16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4室开标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4室开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YN/ZB-2023-085
2、项目名称:选聘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中介机构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万元
5、服务内容:全程参与嵩明县财政衔接资金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的统筹管理工作。具体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2023年衔接资金入库及项目实施情况; (2)核查中央和省
级、市级衔接资金报账数和支出率,核实抽查项目报账金额; (3)督查项目入库程序是否
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实施条件等核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
标情况、绩效跟踪监控以及项目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评、指导完善和落实项
目绩效目标等核查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公开有效性、到村到户项目知
晓度等。(4)针对2023年度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问题,按照问题分类逐一提
出专业整改意见,整改结果符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5)对
已完成的4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支出进度、项目管理、使用成效、项目收益、
利益分配、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超范围问题、衔接资金支付账务管理是否规范问题、在历次检
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等),并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配合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完成统筹协调的其他事项。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工作内容及要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0日前提交成果。
7、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的验收规范要求;确保提交成果
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或2020年度至
2022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起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1)类似项目业
绩指: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否
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
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
间在2022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2)申请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导致
合同被解除情况(提供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近三年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
幢11号商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
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1日14
时3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
栋公寓17A层-14室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左师
联系电话:13708768071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
联系人:孙师
联系电话:1388820058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李师
电 话:138886957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嵩明县嵩阳镇滨河苑二期1幢11号商铺
联系人: 孙师
电 话: 1388820058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穴(调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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