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神东煤炭寸草塔煤矿机修车间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28.7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神东煤炭寸草塔煤矿机修车间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寸草塔煤矿机修车间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905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905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鹏慧、杜丽芳(0912-8226307) 电话:0912-8226313
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寸草塔煤矿机修车间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905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905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 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28.771786 | 415.8206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37202539),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8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JZ安许证字[2005]090041),有效期至2026年03月07日。 |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D161093146),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2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陕)Jz安许证字[2005]080069),有效期至2026年08月14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项目负责人:赵学新;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鲁23720202023101698。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鲁建安B(2021)8030232。 | 项目负责人:杨换萍;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陕261222261068。证书名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陕建安B(2024)0008880。 |
业绩 | 1、项目名称:御璟澜山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发包人名称:临沂鼎圣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12月26日 2、项目名称:泰顺房产特钢西区A、C区住宅楼及沿街楼项目一标段至八标段工程;发包人名称:肥城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8月16日 | 1、项目名称:新建南校区111#学子楼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时间:2019年10月28日 2、项目名称:康巴什惠新苑B座施工、监理、审计项目施工一标段;发包人名称:鄂尔多斯市通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1年1月6日 3、项目名称:康巴什惠新苑B座施工、监理、审计项目施工二标段;发包人名称:鄂尔多斯市通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1年1月6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鹏慧、杜丽芳(0912-8226307) 电话:0912-8226313
邮箱:20038588@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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