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排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改建项目已由佳前发改工信复【2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排水管网及雨水管网改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
2.3建设规模:改造永顺街、旭日巷、兴农胡同等11条巷道雨污分流8.8公里,改造污水井280个,雨水井280个,雨水口560个,恢复路面28200平方米,路边石8400米;
2.4服务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造价咨询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项目勘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
2.6.3项目测绘:项目测绘及其相关技术服务;
2.6.4项目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5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46,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项目勘察: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项目测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设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工程造价咨询,或截止2021年06月30日仍持有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4测绘负责人:具备测量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5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超过退休年龄;
3.2.5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或退休证明。
3.3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用人单位遇到“用工难”问题,可以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佳木斯市前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8366150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5804549732
邮 箱:zzzbjms@163.com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671511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