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大直径筒仓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1-30 08: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江市江安路199号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550㎡,新建5万t大直径筒仓(仓容按散装小麦计,容重0.75t/m3)、工作塔及配套生产辅助设施。其中,长江码头入仓作业能力为1000t/h,内港池入仓作业能力为500t/h,内港池装船作业能力500t/h,侧壁发放作业能力为300t/h,及配套的通风系统、环流熏蒸系统、粮情测控系统、降碎装置、电梯、工业电视、电控系统、照明、给排水消防系统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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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30%的预付款;(2)主要设备(输送设备、除尘设备、计量设备、通风系统、真空清扫系统、降碎装置)到场总承包单位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40%;(3)设备安装完成并经空载调试合格后总承包单位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15%;(4)设备通过重载联动试车并竣工验收后,总承包单位收到业主方相应款项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的10%;(5)剩余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50%,满二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6)总承包单位收取合同价格的6%作为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单位从预付款中直接扣除。注:以上总承包单位为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业主方为江苏省扬子江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设备制造商; (2)近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标段由江苏省扬子江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与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共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1 月 20 日 14 时 0 分 至 2023 年 2 月 2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7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扬子江现代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城江安路199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2384206589 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89号华诚大厦A座1503 电子邮箱:381982495@qq.com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19802689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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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艺设备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