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嵩县分局嵩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7天
金额
40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410325-04-01-877539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招标联系人万女士18838899918
招标代理机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99372682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101-410325-04-01-877539)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
2、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54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157
项目代码:2101-410325-04-01-877539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资金:工程建安费约4000万元;本项目按费率招标。
一标段:设计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的1.5%;工程建安费用的招标控制价为经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二标段:监理服务的招标控制价为工程财政评审审定价的1.5%;
5、项目概况:嵩县镇区污水管网项目(一期)计划实施四个乡镇:田湖镇、闫庄镇、陆浑镇、饭坡镇,共计十一个行政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污水管道开挖、管网敷设、管沟回填、路面恢复等。管网铺设长度为92047米。
6、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嵩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EPC
二标段:嵩县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监理
8、招标范围:
一标段:承包方式为EPC总承包,包含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设计、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9、工期、服务期:
一标段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二标段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10、质量要求:
一标段:(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二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一标段: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中标后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二标段: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其他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嵩县分局
地 址:洛阳市嵩县白云大道西段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18838899918
代理机构:信宇腾远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7-250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9937268252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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