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废气监测能力提升气溶胶激光雷达环境飞行监测系统车载六参数监测系统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走航监测服务节能产品伴随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装卸费调试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车辆底盘车辆改装VOCs巡查走航监测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测污染物实时走航边走边测双通道质谱监测气相色谱柱谱库数据分析工作站质谱控制软件走航分析车载式气象站电子罗盘走航监测车分析仪器专用监测车车辆开门车辆窗户车身加固车顶平台后爬梯车外照明车载场地灯车辆地板实验区地板防腐车辆专用地板防雷系统静电防护整车加装静电拖淋雨试验车内改装设备机柜工作台面220V电源插座多媒体插座车内座椅航空座椅车内照明移动实验室LED照明灯具内饰软包安防附件车用小型灭火器自动灭火贴温湿度计烟雾报警器应急医疗箱安全防护物品网络市电供电系统走航供电系统防误插设计线缆盘户外专用电缆线智能语音控制系统车内外照明视频监控系统走航逆变充电系统电池监控远程管理走航车车载供电系统远程托管温度监测电控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车内监控系统车外监控系统硬盘录像机显示器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苏玛罐配件耗材售后服务仪器调试试运行仪器操作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走航服务仪器设备的操作日常校准侧门结构侧拉门激光器3D扫描系统气溶胶扫描数据分析软件GPS系统车辆基础改造车身标识柜体式固定减震装置车辆电路接口进行防水处理漏电保护开关电源指示灯车辆仪表电池系统摄像头云台摄像机车辆监控倒车影像系统行车记录仪大气走航监测驻场服务反射式或透射式同轴光学系统光路设计便携式手提箱飞行平台对称电机动力电池地面终端电池多功能成像单元热成像相机热成像传感器混合光学变焦多气体监测单元环境空气六参数监测单元颗粒物PM10采样罐气象监测单元环境空气气体采集单元电池箱飞行监测服务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无线通信模块传感器离线标定支持远程零点校正GNSS定位校时功能系统配置气象监测仪数据处理电脑设备安全防护箱安装工具包备用移动电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测试提供配件现场培训监测原理仪器维护简易故障处置数据统计分析技术咨询系统扩展升级仪器软件环境标志产品仪器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投标人提供技术支持监测设备信息化平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输维修指南原材料燃料硬件安装材料专用器具文件资料技术资料使用操作手册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公共服务图纸启动运行监督保养组装软件系统替代产品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服务新零件部件货物修补缺陷部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000-40725
预算金额967.74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招标联系人梁云龙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恒伟024-628832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1日 05: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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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 ||
预算金额 | ¥967.74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恒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62883277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双园路30甲-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4-627804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4-62883277 | ||
附件: | |||
附件1 | 0914终稿.doc0914终稿.doc |
编制单位: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000-40725项目名称: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72第三章货物需求71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9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招标公告1目录
项目编号:JH22-210000-40725一、项目基本情况(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车辆购置、仪器设备供货,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车辆改装及仪器调试。采购需求:购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1套、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1套、气溶胶激光雷达2台、环境飞行监测系统2套、车载六参数监测系统2套,同时提供至少1年的走航监测服务。最高限价(如有):967.74万元预算金额:967.74万元项目名称:辽宁省移动污染源废气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售价:免费方式:线上获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2022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腾讯会议会议号:827-570-7464、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直播,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主持人的指令进行相关结果确认,未进入会议室或未按时作出回复的视为同意开标现场一切程序及结果。3、加密备份文件(必须和线上响应文件一致,加密码后发送)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快递方式或将文件发送至邮箱lnbfzbyxgs@163.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邮件中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2.受疫情防控影响,投标单位不需到达现场解密响应文件,请投标单位在文件开启时间自行择地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15分钟内进行解密。如投标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4-62780495联系人:梁云龙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账号:9550880222173100117账户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沈河支行邮箱地址:lnbfzbyxgs@163.com联系方式:024-62883277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24-62883277项目联系人:张恒伟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联系人:梁云龙电 话:024-62780495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024-62883277 |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没有 |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 9,677,400 元最高限价: 9,677,400 元 |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
10.3 | 核心产品 | 气溶胶激光雷达。 |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 不需要提供演示 |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8万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R支票 R电汇 R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 号: 9550880222173100117 4、保证金退还方式: 原路返还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24-62883277 6、其它: 无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线上):正本1份。(线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按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供应商:如何编制带有标签的PDF标书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备份电子文件(1份)和电子响应文件(线上)的内容必须一致。注:以线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电子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在现场进行签字确认。 |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2人,评审专家5 人组成,共 7 人。 |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家 |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详见附件),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每包组不足5000按5000计取。中标金额(万元)取费标准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支付时间: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金额(万元) | 取费标准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中标金额(万元) | 取费标准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39.3 | 质疑 |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子化质疑投诉,详见辽财采规〔2021〕8 号《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联系单位: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恒伟联系电话:024-62883277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2602室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辽财采规〔2021〕8 号《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9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开标一览表 | 10 |
4 | 分项报价表 | 11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2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4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5 |
3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6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7 |
5 | 其他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 | |
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线上上传响应文件并在提交电子备份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9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格式10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格式11日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分项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1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 | ||||||||
1-1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 | 车辆底盘 | ||||||||
1-1 | 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 | 车辆改装 | ||||||||
1-2 | 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 | 气溶胶激光雷达 | ||||||||
1-2 | 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 | 车辆底盘 | ||||||||
1-2 | 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 | 车辆改装 | ||||||||
1-3 | 气溶胶激光雷达 | |||||||||
1-4 | 环境飞行监测系统 | |||||||||
1-5 | 车载六参数监测系统 | |||||||||
总价 |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品目号:1-1产品名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提示:供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时参考):车内搭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实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和定量分析。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主要功能 车内搭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质谱分析仪,实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定性和定量分析。可开展VOCs巡查走航监测工作,全面、快速、精准诊断大气VOCs污染的整体分布情况,锁定重点污染区域,基于VOCs走航数据进行归类分析,绘制出各区/工业园的VOCs及关键组分的污染分布地图,快速排查大气污染物整体分布及排放规律。支持“走航监测-快速筛查”、“定点监测-连续分析”两种类型的应用模式。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性能要求★2.1 系统具备环境空气、污染源监测及污染物实时走航边走边测等功能模式,同时系统具备现场准确定性和定量能力。2.2 设备分析方法满足生态环境部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HJ1223-2021)的要求。▲2.3分析方法:双通道质谱监测,采用直接进样与GC-MS定点精确分析两种方式联用。▲2.4 进样方式:需具备直接进样、定量环进样、富集管进样三种进样方式。2.5系统需具有采样预抽和管路清洗反吹功能。2.6系统具有实时内标校准功能,内标气与分析样品可同时进样分离分析,对样品定量结果进行自动校准。2.7为满足分析需求,系统需具备或集成单质谱快速分析和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模块。3、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技术指标▲3.1检测限:可检测物质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卤代烃、含氧有机物、含氮有机物等多种物质,其中甲烷、三氯甲烷、正己烷等物种检出限≤1ppb。质谱质量范围:(10~500)amu区间范围内。质谱分辨率:≤0.5amu。质量准确度:≤0.1amu。质量稳定性:≤0.1amu/12h。质谱扫描速率:10000amu/S。质谱扫描方式:全扫描、选择性离子扫描两种方式,具有二级质谱功能。3.8测量范围:1 nmol/mol-5000 μmol/mol(106即6个数量级)。▲3.9零点噪声≤0.1nmol/mol(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1,2-二甲基苯)。3.10色谱质谱联用模式分析周期:≤5min(以39种TO-14标气分析)。3.11离子源:EI源(70ev)。▲3.12质量分析器:离子阱质量分析器或者四极杆质量分析器。3.13检测器:电子倍增管。3.14采用低热容快速气相色谱柱,温度设置范围:不低于45℃,不高于260℃;升温速率:≥100℃/min。3.15快速筛查模式下可实现秒级响应,响应时间≤1s;全分析准确判定模式下,样品分析时间≤5min。▲3.16谱库:提供NIST标准谱库、NIOSH谱库、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指导数据库、中文版环境标准参考数据库、环境样品专用谱库。3.17仪器具有标准谱库的检索功能,支持自建谱库。★3.18具备走航现场独立使用标气校准功能,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据分析工作站4.1质谱控制软件具有自动维护功能,可进行色谱柱维护、色谱柱老化、吸附管维护、质量分析器烘烤功能。具备仪器状态(伴热管线温度、过滤器温度、气质接口温度)、质谱参数(真空度、分子泵电流、转速及温度、灯丝电流及使用寿命等)、系统参数显示功能。具备数据采集与分析、样品定性和定量测定、实时显示、谱库建立和检索等功能。应用软件可检索标准质谱图和用户自己建立的质谱图库,操作人员可设计、改进和储存自己的分析方法。▲4.2走航分析软件自动记录GPS信息、监测因子信息及浓度结果,以3D-GIS实时显示VOCs浓度变化,可给出任意点位的VOCs总量及主要物质浓度值。软件应具有对历史数据导出导入功能,并支持原始监测数据以XLS、TXT、JPG等多种格式导出。软件具有组分监测数据展示和环境情况实时记录功能。软件应具备对监测因子绘制走航图,同时也能以折线图和列表形式展示,可对因子进行编辑、添加、删除。软件应具备历史数据查询功能,并能通过柱状图、饼图等方式展示监测数据。5、车载式气象站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除具有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参数的监测能力外,需内置电子罗盘及GPS系统,方便走航过程中的风向、风速修正及污染物的空间定位。5.1风速:测量范围:0~40m/s;分辨率:≤0.1m/s。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温度:测量范围:-40℃~+55℃;分辨率:≤0.1℃。环境湿度:测量范围:10%RH~95%RH;分辨率:≤0.1%RH。大气压力:测量范围:300mbar~1100mbar;精度:≤±1mbar。5.2电子罗盘精度:1°水平行驶时,俯仰和滚动范围/精准度:≤±50°/<1°。 GPS定位精度:≤3 m (10’),并带有广域增强系统。6、车辆购置及改装要求★6.1购置车辆基础需求(1)走航监测车在原装底盘基础上进行专业改造,需具备原装车所有功能的同时配备独立的供电系统和完整装备区,能够为搭载的仪器提供全面且专业的实验平台。(2)车辆应具备分析仪器专用监测车公告。(3)提供车辆改装后的平面设计图和电路原理图。(4)提供同类型车辆改装后的三维效果图或实物参考图。(5)车内预留有合适空间和平台,可用于后续加装气溶胶激光雷达设备并提供设计图。(6)车辆参数具体要求如下:整备质量≥3800kg总质量≤4300kg排放依据标准国Ⅵ燃料种类柴油/汽油排量≥2.0T轴数2个整车长5000 mm~6000mm整车宽≤2100mm整车高≤3200mm最高车速≤150km/h转向形式方向盘额定载客(含驾驶员)3-6人变速箱手动或自动进气方式涡轮增压轮胎数≥6侧门结构侧拉门6.2车辆基础改造车辆分区:应将车内分为驾驶区、实验区和工具区。车辆开门:后开门采用后双开门原车车身形式,车辆侧门应配有侧拉门,用于人员和仪器的进出,侧门底部加装电动踏板。车辆窗户:实验区窗户采用原厂车辆窗户,窗户进行贴膜保温处理,工具区窗户和尾门窗户改装成盲窗,增强保温效果。车身加固:车身内部需要承重的区域进行加固处理,内部进行保温处理。车顶平台:车顶设置有车顶平台,并加设不锈钢护栏,加强工作人员登顶工作的安全性。后爬梯:尾部设置一个爬梯,爬梯各梯步采取防滑措施处理。车外照明:车顶平台两侧应安装有车载场地灯,满足现场夜晚照明需求。车辆地板:实验区地板采用防腐车辆专用地板,工具区铺设防滑压花铝板。防雷系统:车身有良好的接地处理,可有效防止雷击及触电,在电源引入口安装电源防雷避雷器。静电防护:整车加装静电拖,防止车辆静电引起仪器损坏。淋雨试验:车顶应保持完全密封状态,防止车辆进水,并进行淋雨试验。车身标识:外部字体、图案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字体图案明晰清楚。6.3车内改装设备机柜:满足所提供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质谱分析仪和气溶胶激光雷达安装要求;优先采用柜体式固定,柜体装有减震装置。工作台面:在实验区前方应设置有工作台面用于现场办公使用,隔断侧面应设置220V电源插座和多媒体插座。车内座椅:驾驶区保持原车状态,可乘坐2~3人(包括驾驶员),实验区内放置航空座椅2把,航空座椅可以根据实验需要进行局部调整,可满足驻车实验条件下实验人员2人工作。车内照明:应符合移动实验室亮度要求,在连续进行工作的区域内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宜低于200lx,车内均采用LED照明灯具,所有灯具可以单独控制。内饰软包:车辆内饰整体采用 PU 皮革面料进行软包处理。安防附件:实验区应配备车用小型灭火器、自动灭火贴、温湿度计、烟雾报警器、应急医疗箱等安全防护物品。网络:车内有4G及以上无线传输网络。6.4供电系统所有用电器具根据招标人需求,配置有市电供电系统、走航供电系统。车辆电路接口进行防水处理,保证充电,电源接口采用防误插设计,拥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优良的抗冲击性能和防尘、防潮及防腐蚀的性能。线缆盘:监测车配置两个长度不小于30米的线缆盘,线缆盘配漏电保护开关,保护用电安全,带电源指示灯,配户外专用电缆线,耐折弯,耐磨损,耐高低温。智能语音控制系统;采用智能语音控制形式,能够控制车内外照明及监控系统等。采用车辆专用走航逆变充电系统,功率不小于5KVA,满足车辆仪表的使用和设备的需求,能够实现边走边测边充电。车辆熄火状态下,其自带的电池系统,能够维持总功率1KW左右的仪器设备工作不低于10小时。电池监控:电池实时状态应通过不小于7英寸的外置触摸显示屏查看,同时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查看电压、电流、功率、剩余续航时间等。远程管理:走航车供电系统应具备蓝牙和WIFI连接功能,可通过手机和电脑对供电系统进行远程监测,对车载供电系统实行远程托管,方便后续的升级维修。温度监测:应具备电池温度和实时监测功能,保障电控系统安全。工作环境:供电系统可以在-20℃至60℃工作。6.5空调和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合理计算空调制冷量,选用底盘自带后舱空调或顶置空调,同时后舱空调需前移,增大后舱空间。通风系统:为加强仪器散热功效,应在机柜上安装散热设备,应在车身合适位置加装散热结构。6.6视频监控系统车内监控系统:在车内安装两个半球摄像机,可监控实验区和工具区的情况。车外监控系统:应在车尾和车头两个方向安装摄像头,车顶使用云台摄像机,可360度旋转,对周边情况进行监控。硬盘录像机:应支持GPS/北斗双模定位,可快速定位车辆。应支持WIFI无线下载,支持802.11b/g/n三种无线网络协议。硬盘录像机应内置3G/4G模块,可手机APP远程查看车辆监控和车辆实时位置。显示器:在车内配备不小于43英寸的4K显示器,用于视频监控和仪器数据展示。其他影音配置:车辆驾驶区应设置倒车影像系统和行车记录仪,保障用车安全。★6.7其它要求中标方承担车辆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车辆相关费用,保险至少包含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等,保险期限最短至2023年12月31日,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均为采购方所有。★7、配置清单7.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1套。7.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据分析工作站:1套。7.3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1套。7.4车载式气象站:1套。7.5监测车:1辆。7.6苏玛罐:4个。7.7可满足一年使用需求的配件耗材:若干(含标气1套)。★8、售后服务8.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整车交付后,进行仪器调试和试运行,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满足合同要求。8.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数据分析。8.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方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9、走航服务9.1 服务期限:自供货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9.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走航监测,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分析,每次走航结束后2日内提交分析报告;非走航时间,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准,时刻保持仪器状态良好。9.3 人员要求:至少指定1名专职走航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大气走航监测2年及以上,该人员可提供驻场服务,该人员需在走航服务方案中明确。9.4 费用要求:服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中标方承担。 | 整备质量 | ≥3800kg | 总质量 | ≤4300kg | 排放依据标准 | 国Ⅵ | 燃料种类 | 柴油/汽油 | 排量 | ≥2.0T | 轴数 | 2个 | 整车长 | 5000 mm~6000mm | 整车宽 | ≤2100mm | 整车高 | ≤3200mm | 最高车速 | ≤150km/h | 转向形式 | 方向盘 |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 | 3-6人 | 变速箱 | 手动或自动 | 进气方式 | 涡轮增压 | 轮胎数 | ≥6 | 侧门结构 | 侧拉门 | ||||
整备质量 | ≥3800kg | 总质量 | ≤4300kg | |||||||||||||||||||||||||||||||||
排放依据标准 | 国Ⅵ | 燃料种类 | 柴油/汽油 | |||||||||||||||||||||||||||||||||
排量 | ≥2.0T | 轴数 | 2个 | |||||||||||||||||||||||||||||||||
整车长 | 5000 mm~6000mm | 整车宽 | ≤2100mm | |||||||||||||||||||||||||||||||||
整车高 | ≤3200mm | 最高车速 | ≤150km/h | |||||||||||||||||||||||||||||||||
转向形式 | 方向盘 |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 | 3-6人 | |||||||||||||||||||||||||||||||||
变速箱 | 手动或自动 | 进气方式 | 涡轮增压 | |||||||||||||||||||||||||||||||||
轮胎数 | ≥6 | 侧门结构 | 侧拉门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品目号:1-2产品名称:大气颗粒物走航监测系统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提示:供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时参考):车内搭载气溶胶激光雷达,实现颗粒物垂直分布的走航和定点监测。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主要功能车内搭载气溶胶激光雷达,实现颗粒物垂直分布的走航和定点监测。支持“走航监测--快速筛查”、“定点监测-一连续分析”两种类型的应用模式。2、气溶胶激光雷达技术参数★2.1 总体要求:用激光作为发射器的空间遥感技术原理,对大气气溶胶(飘尘)、大气边界层、云高及多层云结构时空演变及特征等连续监测,得到大气环境气溶胶分布的立体结构。▲2.2 激光器:二极管泵浦全固态Nd:YAG激光器。▲2.3工作波长:532nm 。2.4反射式或透射式同轴光学系统光路设计,脉冲频率:≥2000Hz。2.5 激光输出能量:10~20uJ。2.6 最大探测高度:垂直≥15km,水平≥12km(与大气状况有关)。2.7 探测盲区:≤60m。2.8 空间分辨率:≤15m,时间分辨率:≤1min。▲2.9配备3D扫描系统,软件控制扫描速度和角度:360°方位角、0-90°天顶角。2.10具备垂直和水平扫描及180°连续剖面扫描控制模式。2.11在激光雷达水平扫描工作期间,保持方向、角度完全同步的摄像功能,可自动识别污染位置,拍摄污染源照片。能直接连接到电子地图,从摄像水平区域中选定某一特定区域进行气溶胶扫描;▲2.12整机要求能够满足固定点位、车载监测以及可手提便携式移动监测;户外防护等级:IP55等级或以上。▲2.13数据分析软件(1)软件具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可移植性和可维护性等要求,方便用户应用,支持软件24小时全自动运行;(2)可选择“走航模式”或“固定模式”,监测模式可以在线切换;(3)具备实时上传数据至指定服务器的功能;(4)数据种类:在巡航过程中能实现激光雷达监测数据的图谱及曲线解析与显示,可生成相关参数的时间空间解析图,软件可反演颗粒物质量浓度的时空分布图;(5)模式切换功能:能够以伪彩图的方式呈现颗粒物浓度数据,可点击伪彩图不同区域,查看特定时间点的颗粒物浓度和特定高度的颗粒物浓度变化曲线图;能进行不同扫描模式(包括固定倾角的水平切面扫描,固定水平角的垂直切面扫描)的数据分析和图谱展示;(6)平面扫描模式:水平扫描能够通过鼠标移动显示因子值、地理位置信息、污染源位置等信息,图谱能够叠加距离信息;(7)固定探测模式:以彩图的形式显示在不同高度上激光雷达固定探测结果、采集时间与浓度;(8)走航模式:在车载走航监测的情况下能够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3D GIS)上实时显示颗粒物激光雷达三维走航结果,支持三维地图与数据伪彩图的同步缩放、旋转及平移;(9)车载雷达便于拆卸,在不使用走航情况下,可以便于安装在固定建筑物上,实现24小时连续监测,数据可以实时传输至当地和监测中心数据管理平台。3、车载式气象站车载式五参数气象站除具有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参数的监测能力外,需内置电子罗盘及GPS系统,方便走航过程中的风向、风速修正及污染物的空间定位。3.1风速:测量范围:0~40m/s;分辨率:≤0.1m/s。风向:测量范围:0~360°;分辨率:≤0.1°。温度:测量范围:-40℃~+55℃;分辨率:≤0.1℃。环境湿度:测量范围:10%RH~95%RH;分辨率:≤0.1%RH。大气压力:测量范围:300mbar~1100mbar;精度:≤±1mbar。3.2电子罗盘精度:1°水平行驶时,俯仰和滚动范围/精准度:≤±50°/<1°。 GPS定位精度:≤3 m (10’),并带有广域增强系统。4、车辆购置及改装要求★4.1购置车辆基础需求(1)走航监测车在原装底盘基础上进行专业改造,需具备原装车所有功能的同时配备独立的供电系统和完整装备区,能够为搭载的仪器提供全面且专业的实验平台。(2)车辆应具备分析仪器专用监测车公告。(3)提供车辆改装后的平面设计图和电路原理图。(4)提供同类型车辆改装后的三维效果图或实物参考图。(5)车内预留有合适空间和平台,可用于后续加装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并提供设计图。(6)车辆参数具体要求如下:整备质量≥3800kg总质量≤4300kg排放依据标准国Ⅵ燃料种类柴油/汽油排量≥2.0T轴数2个整车长5000 mm~6000mm整车宽≤2100mm整车高≤3200mm最高车速≤150km/h转向形式方向盘额定载客(含驾驶员)3-6人变速箱手动或自动进气方式涡轮增压轮胎数≥6侧门结构侧拉门4.2车辆基础改造(1)车辆分区:应将车内分为驾驶区、实验区和工具区。(2)车辆开门:后开门采用后双开门原车车身形式,车辆侧门应配有侧拉门,用于人员和仪器的进出,侧门底部加装电动踏板。(3)车辆窗户:实验区窗户采用原厂车辆窗户,窗户进行贴膜保温处理,工具区窗户和尾门窗户改装成盲窗,增强保温效果。(4)车身加固:车身内部需要承重的区域进行加固处理,内部进行保温处理。(5)车顶平台:车顶设置有车顶平台,并加设不锈钢护栏,加强工作人员登顶工作的安全性。(6)后爬梯:尾部设置一个爬梯,爬梯各梯步采取防滑措施处理。(7)车外照明:车顶平台两侧应安装有车载场地灯,满足现场夜晚照明需求。(8)车辆地板:实验区地板采用防腐车辆专用地板,工具区铺设防滑压花铝板。(9)防雷系统:车身有良好的接地处理,可有效防止雷击及触电,在电源引入口安装电源防雷避雷器。(10 静电防护:整车加装静电拖,防止车辆静电引起仪器损坏。(11)淋雨试验:车顶应保持完全密封状态,防止车辆进水,并进行淋雨试验。(12)车身标识:外部字体、图案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字体图案明晰清楚。4.3车内改装设备机柜:满足所提供的气溶胶激光雷达和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质谱分析仪安装要求;优先采用柜体式固定,柜体装有减震装置。工作台面:在实验区前方应设置有工作台面用于现场办公使用,隔断侧面应设置220V电源插座和多媒体插座。车内座椅:驾驶区保持原车状态,可乘坐2~3人(包括驾驶员),实验区内放置航空座椅2把,航空座椅可以根据实验需要进行局部调整,可满足驻车实验条件下实验人员2人工作。车内照明:应符合移动实验室亮度要求,在连续进行工作的区域内的维持平均照度不宜低于200lx,车内均采用LED照明灯具,所有灯具可以单独控制。内饰软包:车辆内饰整体采用 PU 皮革面料进行软包处理。安防附件:实验区应配备车用小型灭火器、自动灭火贴、温湿度计、烟雾报警器、应急医疗箱等安全防护物品。网络:车内有4G及以上无线传输网络。4.4供电系统所有用电器具根据招标人需求,配置有市电供电系统、走航供电系统。车辆电路接口进行防水处理,保证充电,电源接口采用防误插设计,拥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优良的抗冲击性能和防尘、防潮及防腐蚀的性能。线缆盘:监测车配置两个长度不小于30米的线缆盘,线缆盘配漏电保护开关,保护用电安全,带电源指示灯,配户外专用电缆线,耐折弯,耐磨损,耐高低温。智能语音控制系统;采用智能语音控制形式,能够控制车内外照明及监控系统等。采用车辆专用走航逆变充电系统,功率不小于5KVA,满足车辆仪表的使用和设备的需求,能够实现边走边测边充电。车辆熄火状态下,其自带的电池系统,能够维持总功率1KW左右的仪器设备工作不低于10小时。电池监控:电池实时状态应通过不小于7英寸的外置触摸显示屏查看,同时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查看电压、电流、功率、剩余续航时间等。远程管理:走航车供电系统应具备蓝牙和WIFI连接功能,可通过手机和电脑对供电系统进行远程监测,对车载供电系统实行远程托管,方便后续的升级维修。温度监测:应具备电池温度和实时监测功能,保障电控系统安全。工作环境:供电系统可以在-20℃至60℃工作。4.5空调和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合理计算空调制冷量,选用底盘自带后舱空调或顶置空调,同时后舱空调需前移,增大后舱空间。通风系统:为加强仪器散热功效,应在机柜上安装散热设备,应在车身合适位置加装散热结构。4.6视频监控系统车内监控系统:在车内安装两个半球摄像机,可监控实验区和工具区的情况。车外监控系统:应在车尾和车头两个方向安装摄像头,车顶使用云台摄像机,可360度旋转,对周边情况进行监控。硬盘录像机:应支持GPS/北斗双模定位,可快速定位车辆。应支持WIFI无线下载,支持802.11b/g/n三种无线网络协议。硬盘录像机应内置3G/4G模块,可手机APP远程查看车辆监控和车辆实时位置。显示器:在车内配备不小于43英寸的4K显示器,用于视频监控和仪器数据展示。其他影音配置:车辆驾驶区应设置倒车影像系统和行车记录仪,保障用车安全。★4.7其它要求中标方承担车辆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车辆相关费用,保险至少包含交强险、三者险、车损险等,保险期限最短至2023年12月31日,车辆行驶证及保险均为采购方所有。★5、配置清单5.1气溶胶激光雷达:1套。5.2气溶胶激光雷达数据分析软件:1套。5.3车载式气象站:1套。5.4监测车:1辆。★6、售后服务6.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整车交付后,进行仪器调试和试运行,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满足合同要求。6.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数据分析。6.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方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7、走航服务7.1 服务期限:自供货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7.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走航监测,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分析,每次走航结束后2日内提交分析报告;非走航时间,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准,时刻保持仪器状态良好。7.3 人员要求:至少指定1名专职走航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大气走航监测2年及以上,该人员可提供驻场服务,该人员需在走航服务方案中明确。7.4 费用要求:服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中标方承担。 | 整备质量 | ≥3800kg | 总质量 | ≤4300kg | 排放依据标准 | 国Ⅵ | 燃料种类 | 柴油/汽油 | 排量 | ≥2.0T | 轴数 | 2个 | 整车长 | 5000 mm~6000mm | 整车宽 | ≤2100mm | 整车高 | ≤3200mm | 最高车速 | ≤150km/h | 转向形式 | 方向盘 |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 | 3-6人 | 变速箱 | 手动或自动 | 进气方式 | 涡轮增压 | 轮胎数 | ≥6 | 侧门结构 | 侧拉门 | ||||
整备质量 | ≥3800kg | 总质量 | ≤4300kg | |||||||||||||||||||||||||||||||||
排放依据标准 | 国Ⅵ | 燃料种类 | 柴油/汽油 | |||||||||||||||||||||||||||||||||
排量 | ≥2.0T | 轴数 | 2个 | |||||||||||||||||||||||||||||||||
整车长 | 5000 mm~6000mm | 整车宽 | ≤2100mm | |||||||||||||||||||||||||||||||||
整车高 | ≤3200mm | 最高车速 | ≤150km/h | |||||||||||||||||||||||||||||||||
转向形式 | 方向盘 |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 | 3-6人 | |||||||||||||||||||||||||||||||||
变速箱 | 手动或自动 | 进气方式 | 涡轮增压 | |||||||||||||||||||||||||||||||||
轮胎数 | ≥6 | 侧门结构 | 侧拉门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品目号:1-3产品名称:气溶胶激光雷达数量:2套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提示:供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时参考):用于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垂直分布监测。是否核心产品:是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气溶胶激光雷达主要功能可在车内搭载气溶胶激光雷达,实现颗粒物垂直分布的走航和定点监测。支持“走航监测--快速筛查”、“定点监测-一连续分析”两种类型的应用模式。2、气溶胶激光雷达技术参数★2.1 总体要求:用激光作为发射器的空间遥感技术原理,对大气气溶胶(飘尘)、大气边界层、云高及多层云结构时空演变及特征等连续监测,得到大气环境气溶胶分布的立体结构。▲2.2 激光器:二极管泵浦全固态Nd:YAG激光器。▲2.3工作波长:532nm 。2.4反射式或透射式同轴光学系统光路设计,脉冲频率:≥2000Hz。2.5 激光输出能量:10~20uJ。2.6 最大探测高度:垂直≥15km,水平≥12km(与大气状况有关)。2.7 探测盲区:≤60m。2.8 空间分辨率:≤15m,时间分辨率:≤1min。▲2.9配备3D扫描系统,软件控制扫描速度和角度:360°方位角、0-90°天顶角。2.10具备垂直和水平扫描及180°连续剖面扫描控制模式。2.11在激光雷达水平扫描工作期间,保持方向、角度完全同步的摄像功能,可自动识别污染位置,拍摄污染源照片。能直接连接到电子地图,从摄像水平区域中选定某一特定区域进行气溶胶扫描;▲2.12整机要求能够满足固定点位、车载监测以及可手提便携式移动监测;户外防护等级:IP55等级或以上。▲2.13数据分析软件(1)软件具备信息安全性、可靠性、可移植性和可维护性等要求,方便用户应用,支持软件24小时全自动运行;(2)可选择“走航模式”或“固定模式”,监测模式可以在线切换;(3)具备实时上传数据至指定服务器的功能;(4)数据种类:在巡航过程中能实现激光雷达监测数据的图谱及曲线解析与显示,可生成相关参数的时间空间解析图,软件可反演颗粒物质量浓度的时空分布图;(5)模式切换功能:能够以伪彩图的方式呈现颗粒物浓度数据,可点击伪彩图不同区域,查看特定时间点的颗粒物浓度和特定高度的颗粒物浓度变化曲线图;能进行不同扫描模式(包括固定倾角的水平切面扫描,固定水平角的垂直切面扫描)的数据分析和图谱展示;(6)平面扫描模式:水平扫描能够通过鼠标移动显示因子值、地理位置信息、污染源位置等信息,图谱能够叠加距离信息;(7)固定探测模式:以彩图的形式显示在不同高度上激光雷达固定探测结果、采集时间与浓度;(8)走航模式:在车载走航监测的情况下能够在三维地理信息系统(3D GIS)上实时显示颗粒物激光雷达三维走航结果,支持三维地图与数据伪彩图的同步缩放、旋转及平移;(9)便于安装在固定建筑物上,实现24小时连续监测,数据可以实时传输至当地和监测中心数据管理平台。★3、配置需求(以单套计)3.1气溶胶激光雷达(含便携式手提箱):1套。3.2气溶胶激光雷达数据分析软件:1套。★4、售后服务4.1设备调试和验收:设备交付后,进行调试和试运行,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满足合同要求。4.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数据分析。4.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方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5、监测服务5.1 服务期限:自供货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5.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监测服务,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分析,每次监测结束后1日内提交分析报告;非外出监测时间,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准,时刻保持仪器状态良好。5.3费用要求:服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中标方承担。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品目号:1-4产品名称:环境飞行监测系统数量:2套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提示:供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时参考):用于大气污染源追踪与巡查、高架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空间维度分布监测、工业园区气体泄露追踪。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环境飞行监测系统主要功能基于高强度碳纤维无人机,结合遥感技术建设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飞行平台,配合精确北斗、GPS定位技术,搭载专业级飞控和数传电台,同时具备遥控操作和超视距自主飞行、图像数据实时回传等功能。适用于大气环境监测、应急事故监测、热排放源定位、高空气体监测、高空气体采样、高空水质采样、秸秆火点巡查和定位。环境空气子站周围污染源追踪与巡查、高架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空间维度分布监测、工业园区气体泄露追踪。2、环境飞行监测系统技术参数▲2.1 飞行平台(1)对称电机轴距:≥800mm,旋翼≥4个;(2) 飞行器具备RTK定位和定向能力,能够在指南针受到干扰的环境下利用RTK定向安全飞行;(3) 最大倾斜下降速度:≥7 m/s,最大水平飞行速度:20 m/s;(4)最大可承受风速:≥7级风,防护等级:≥IP45;(5)最大飞行时间:≥55分钟;(6)视觉系统:飞行器的前、后、上、下、左、右均具备双目视觉系统。探测到附近障碍物时,飞行器能通过地面站软件发出警示信息;距离障碍物距离较近时,飞行器能主动刹停,探测范围至少达到30m。2.2 动力电池(1)容量:≥5500 mAh;(2)电压:≥50V;(3)电池类型:LiPo 12S。2.3 地面终端电池(1)容量:≥4500 mAh;(2)电压:≥5V;(3)电池类型:LiPo。▲2.4 多功能成像单元 (1)变焦参数:有效像素≥2000 万;测光模式:点测光、中央重点测光,支持测光锁定。(2)广角参数:有效像素≥1200万; 曝光模式:程序自动曝光;支持测光锁定。(3)激光测距范围:3~1200 m。(4)热成像相机参数热成像传感器类型:非制冷氧化钒(VOx)微测热辐射;数字变焦:1x,2x,4x,8x;测温方式:点测温、区域测温;混合光学变焦:23×(DFOV:4°,等效焦距:556.2mm);像元间距:12 μm;波长范围:8-14 μm;混合光学变焦:23×(DFOV:4°,等效焦距:556.2mm);云台角度抖动量:±0.01°,可控转动范围,俯仰:-120° 至 +30°平移:±320°。▲2.5 多气体监测单元(1)氟化氢(HF):监测范围:0~20ppm,分辨率:≤0.01ppm;(2)氨气 (NH3):监测范围:0~10ppm,分辨率:≤0.001ppm;(3)二氧化碳(CO2):监测范围:0~5000ppm,分辨率,≤1ppm;(4)硫化氢(H2S):监测范围:0~50ppm,分辨率:≤0.01ppm;(5)甲烷(CH4):监测范围:0~5000ppm,分辨率:≤1ppm;(6)挥发物(TVOC)监测范围:0~50ppm,分辨率:≤0.001ppm;(7)具备数据远程传输、分析功能。▲2.6环境空气六参数监测单元 (1)颗粒物PM10:监测范围:0~1000ug/m³,分辨率:≤1ug/m;(2)颗粒物PM2.5:监测范围:0~1000ug/m³,分辨率:≤1ug/m;(3)NO2、O3、SO2:监测范围:0~500nmol/mol,最小显示单位0.1 nmol/mol或0.1μg/m3;最低检出限≤2 nmol/mol;(4) CO:监测范围:0-50μmol/mol,最小显示单位0.1 μmol/mol或0.1μg/m3;最低检出限:≤0.5μmol/mol;(5)具备数据远程传输、分析功能。2.7环境空气气体采集单元(1)采样罐体材质316不锈钢;(2)采样罐体外表面颜色:不锈钢本色;(3)能采集并存储不稳定的硫、氮化合物和极性(醛、醇、酯、酮、醚)、非极性化合物,满足环境大气中 VOCs 浓度范围从 0.1-100ppb 的采样要求;每个采样罐具备独立触发功能;(4)配备采样罐数量不少于3个。2.8气象监测单元 (1)风速,范围:0 至40米/秒,精度:5%,分辨率:≤0.1米/秒;(2)风向,范围:0°至359.9°,精度:±3°,分辨率:≤0.1°;(3)空气温度,范围: -40°至80°C,精度:±0.3°C,分辨率:≤0.1°C;(4)相对湿度,范围:0~100% RH,精度:为±3% ,分辨率:≤0.1% RH; (5)气压,范围:300至1100 hPa,精度:±0.8 hPa,分辨率:≤0.1hPa; (6)具备数据远程传输、分析功能。▲2.9飞行平台搭载的监测与地面终端的间的数据通讯,包括图像数据和数据数据需通过电台传输,不能受移动、联通、电信等通用移动运营公司信号限制,具备在野外无移动运营公司信号场所使用能力。2.10飞行平台具备搭载上述各监测单元的能力。▲2.11分析软件(1)监测数据包括摄影成像系统,都需能够在地面终端上实时显示;(2)数据展示需具有可视化,3D展示能力,需具有图形化展示能力;(3)数据和GIS地图信息需实现无缝对接;(4)测量数据需具备异地实时远程传输能力,能够在异地同步查看测量数据。★2.12其它要求为环境飞行监测系统购买商业保险,保险期限最短至2023年12月31日。★3、系统配置(以单套计)3.1 飞行平台:1套;3.2 地面终端:1台;3.3 环境空气六参数监测单元:1套;3.4 多气体监测单元:1套;3.5 环境空气气体采集单元:1套;3.6 气象监测单元:1套;3.7 多功能成像单元:1套;3.8电池箱1个,配备3组动力电池,地面终端电池2个;3.9 分析软件:1套。★4、售后服务4.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系统交付后,进行调试和试运行,功能和用途满足合同要求。4.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数据分析。4.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方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5、飞行监测服务5.1 服务期限:自供货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5.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飞行监测服务,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分析,每次飞行监测结束后1日内提交分析报告;非走航时间,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准,时刻保持仪器状态良好。5.3 人员要求:至少指定1名专职飞行监测工作人员。5.4 费用要求:服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中标方承担。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品目号:1-5产品名称:车载六参数监测系统数量:2套是否经过审批采购进口产品:否产品的主要用途、功能以及特点(提示:供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时参考):用于环境空气六参数指标的移动监测。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主要功能系统用于环境空气六参数(包含 PM10、PM2.5、SO2、NO2、CO、03)移动监测,适用于大气环境监测、应急事故监测、环境空气子站周围污染源追踪与巡查、污染源排放监测、工业园区污染监测等。2、主要技术参数▲2.1颗粒物(PM10):光散射原理,监测范围:0~1000μg/m³,分辨率:≤1μg/m³;▲2.2颗粒物(PM2.5):光散射原理,监测范围:0~1000μg/m³,分辨率:≤1μg/m³;▲2.3二氧化氮(NO2):电化学原理,监测范围:0~1ppm,分辨率:≤1ppb;▲2.4二氧化硫(SO2):电化学原理,监测范围:0~1ppm,分辨率:≤1ppb;▲2.5一氧化碳(CO):电化学原理,监测范围:0~20ppm,分辨率:≤1ppb;▲2.6臭氧(03):电化学原理,监测范围:0~1ppm,分辨率:≤1ppb;2.7系统配有无线通信模块,监测数据可通过无线网络实时传输到监控软件平台,支持环保212协议、MQTT、Modbus-TCP等多种协议支,持RS232串口输出和GPRS无线传输功能,同时支持LTE4网络向下兼容;2.8支持传感器离线标定,单独插拔、支持零点自动校准;2.9实时显示监测结果,响应时间:1-60s(可设定);2.10支持远程零点校正、支持远程调整参数;2.11具备GNSS定位校时功能、具备空开电源保护功能;★2.12仪器具备浓度展示界面、仪器校准界面、通讯配置界面,并支持其他常规操作,具备触屏或按键操作端,内置电容式触摸屏,数据实时显示,通讯方式支持4G全网通无线联网和有线以太网联网等,可显示各目标气体含量,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变化趋势图,超值警告等;2.13支持重要参数自动存储,断电后自动恢复,数据不丢失,数据库存储设计;2.14设备可以通过无线传输模式将数据传输到远程监控中心,通过走航软件平台可观看实时及历史监测数据;▲2.15具备采用北斗卫星定位能力,能够精确定位到走航位置;2.16安装适用性强,可用于轿车、SUV、商务等车型;2.17气象单元监测指标:(1)风速,范围:0至40m/s,精度:5%,分辨率:≤0.1 m/s;(2)风向,范围:0°至359.9°,精度:±3°,分辨率:≤0.1°;(3)温度,范围:-40℃至80℃,精度:±0.3℃,分辨率:≤0.1℃;(4)相对湿度,范围:0-100%RH,精度:为±3%,分辨率:≤0.1% RH;(5)气压,范围:300至1100 hPa,精度:±0.8 hPa,分辨率:≤0.1hPa。★3、系统配置(以单套计)3.1车载六参数监测系统:1套;3.2 气象监测仪:1套;3.3分析软件:1套;3.4数据处理电脑:1台;3.5设备安全防护箱:1套;3.6 安装工具包:1套;3.7 备用移动电源:1台。★4、售后服务4.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系统交付后,进行调试和试运行,功能和用途满足合同要求。4.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数据分析。4.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方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5、走航服务5.1 服务期限:自供货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5.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走航监测服务,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数据分析,每次走航监测结束后1日内提交分析报告;非走航时间,中标方派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校准,时刻保持仪器状态良好。5.3费用要求:服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由中标方承担。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3日期: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50日内完成车辆购置和仪器设备供货;合同签订90日内完成车辆改装和仪器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条件。 | |||
★2 | 交货地点: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第一次付款:完成车辆购置和仪器供货后,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一笔合同款。若合同总额的80%超过720.4万元,则支付720.4万元;若合同总额的80%未超过720.4万元,则按合同总额的80%支付。第二次付款:完成车辆改装及上牌、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 |||
★4 | 验收: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全部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全部履约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 | |||
★7 | 热线支持: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
★8 | 质量保证:1、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仪器设备质量和功能等内容全权负责,达不到招标文件质量和规格要求、性能验收不合格且供应商不予更换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货款、将供应商列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参与采购单位未来所有采购项目,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国家相关部门,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质保期内单台仪器核心部件损坏(由采购人评定)或累计故障3次以上,无条件将其更换为同品牌同型号新仪器,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 |||
9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原厂仪器操作及数据分析现场培训不少于5次,培训内容包括监测原理、仪器维护、日常校准、简易故障处置、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终身免费技术咨询。 | |||
10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仪器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 |||
11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16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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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详见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及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
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
(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4-6%)。(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 报价 | 计算公式为:(Cmin/C)*30。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 | 30 |
技术部分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1.★项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项为非普通技术指标,共有30项,均为技术参数项或可量化采购要求,全部满足得15分,1项不满足扣0.5分(以阿拉伯数字二级序号为一项,例如:2.1、3.3、3.5,二级序号下的小项每有一处偏离计为此项偏离),扣完为止。3.普通技术指标,共有60项,均为技术参数项或可量化采购要求,全部满足得18分,1项不满足扣0.3分(以阿拉伯数字二级序号为一项,例如:2.1、3.3、3.5,二级序号下的小项每有一处偏离计为此项偏离),扣完为止。(涉及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厂商官方公布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或官方产品宣传彩页等文字资料或检测报告,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方可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33 |
技术部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供货能力、工期计划、仪器质量符合项目要求、仪器安装调试和稳定运行情况以及人员装备及服务网点等情况。实施方案及系统架构内容全面细致、先进、实用、安全性及可行性强的得5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齐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笼统、内容不清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 | 车辆改装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改装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底盘性能、工作仓内选材和布局、辅助设施配套及安装、改装厂资质及施工工艺等内容仪器设备供货能力、工期计划、仪器质量符合项目要求、仪器安装调试和稳定运行情况以及人员装备及服务网点等情况。车辆改装方案内容全面细致、先进、实用、安全性及可行性强的得5分;车辆改装方案内容齐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车辆改装方案内容笼统、内容不清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 | 走航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走航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工作实施计划、人力物力投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分析等情况。走航服务方案内容全面细致、可实施性和针对性强的得5分;走航服务方案内容齐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走航服务方案内容笼统、内容不清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技术部分 | 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方案 | 投标人提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客户评价、配件和服务价格、技术人员资质、响应时间及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是否原厂培训等情况。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条理清晰、全面细致、可行性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方案基本内容齐全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的得3分;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方案内容笼统、内容不清晰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 | 人员资质 | 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需具备较强的技术支撑团队,用于支撑走航监测设备性能及信息化平台运行保障工作。1.设定项目负责人1名,有环境类或分析仪器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参与的课题获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最多得2分。该人员须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此项不得分。)2.投入本项目的专职走航工作人员中已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领域培训证书或上岗证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人员须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4 |
商务部分 | 企业荣誉资质 | 投标人具有以下荣誉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此项不得分。) | 3 |
商务部分 | 业绩1 | 所投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质谱分析仪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所属公司不限),每提供1台业绩得0.5分,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须提供完整的网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明细页、签字页,提供业绩相关用户单位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 5 |
商务部分 | 业绩2 | 所投气溶胶激光雷达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所属公司不限),每提供1台业绩得0.5分,最多得5分。业绩证明须提供完整的网上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明细页、签字页,提供业绩相关用户单位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 5 |
合 计 | - | - | 100 |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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