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市四更镇日新村关于选聘四更镇日新村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吉工152036969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方市四更镇日新村关于选聘四更镇日新村农产品加工厂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四更镇日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四更镇日新村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工程,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现需选聘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具体如下:
一、工程名称:四更镇日新村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1座;新建4m宽道路;预埋电缆80m,配电箱一个;安装5盏6m高太阳能路灯等。包含厂房工程、道路工程等。(具体以竣工图为准)
三、选聘范围:四更镇日新村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四、控制价:项目送审建安费:569741.32元,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照琼价协【2020】01文件具体标准计取,报名人以金额形式及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五、报名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5.2信誉要求:
5.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5.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5.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2.4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
六、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6.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2 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6.3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6.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5 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注:1、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2、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1册。3、报价函独立密封,格式自拟。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四更镇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报名,不接收邮寄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八、选聘方式:
8.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8.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8.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中标单位;
8.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为中标单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单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8.5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选聘单位:东方市四更镇日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吉工联系电话:15203696996)
东方市四更镇日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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