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恒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丹雨0431-81868667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1
公告正文
长春智慧物流园-AloT中台、数据中台项目
 
长春智慧物流园-AloT中台、数据中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
硬件:专用桥监控设备、RFID道钉、智能巡检机器人、智慧车辆道闸、LED屏幕、地感扫描一体机、固定叠加摄像头等
软件:数据中台-数据中心
2.2采购货物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巡检机器人
3个
2
智能车辆道闸
2个
3
地感扫描一体机
6个
4
固定叠加摄像
6个
5
RFID道钉
11088个
6
LED室外入库指引屏幕
3组
7
RFID室外有源标签及支架
564个
8
 
桥面监控设备
室外高清网络红外枪机
41台
室外高清红外球机
6台
存储服务器
3台
综合监控管理平台
1台
企业级硬盘
8块
汇集交换机
2台
光纤收发器
47对
收发器供电电源
3台
光纤配线架
2套
光纤跳线,尾纤
282条
光缆
满足8.2千米桥面铺设
电缆
满足8.2千米桥面铺设
UPVC管材
满足8.2千米桥面铺设
辅材
1项
安装调试
1项
9
数据中台-数据中心仓储监控模块
1项

2.3交货地点: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5 最高投标限价:有,35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或通信设备的销售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财务要求:具有2019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业绩要求: 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物流智能化设备应用),项目金额(不含税)不小于300万(提供完整有效的备证业务合同,项目实施完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承诺严格遵守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及要求、承诺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招标人要求,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服务能力及人员:项目组成员应包含项目经理、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实施顾问,其中项目经理应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实施顾问要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服务人员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投标;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股东的企业同时投标(提供法人/股东清单,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 20:00至2020年12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 8:30 ,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3: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40069178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商务联系人:李恒
电话:0431-82025818
技术联系人:徐海涛
电话:0431-82025855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于丹雨、刘佳
座机:0431-81868667
手机:17386876467
电子邮箱:yudanyu@fawitc.com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10.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最新时间安排: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FP20202196/01 长春智慧物流园-AloT中台、数据中台项目 国内货物
2020-12-01 20:00
2020-12-07 17:00
2020-12-2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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