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8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陆上风电工程项目申报方案、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招标(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22-217FE748NMB)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陆上风电工程项目申报方案、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招标(二次)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 |
投标总价 (万元) |
排序 |
包1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陆上风电工程项目申报方案、可研及勘察设计框架招标(二次)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10.000000 |
1 |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60.000082 |
2 |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337.000000 |
3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24.000000 |
4 |
本公示公示期3天。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质疑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公示期内)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非法途径取得的线索、证据。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人:张强、李晓、赵子豪
联系电话:0471-3331955
联系邮箱:ydzbnmgmd@163.com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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