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2023-2024年铲装运输及辅助工程,该项目已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为: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露天开采,铲装、运输及辅助工程量约为3674.00万m3,其中矿石1201.75万m3、岩石2472.25万m3。(本项目工程量为估算,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年度采剥计划为准)。
工程内容:(1)铲装:挖掘、装车、工作面的清理、防滚石挡墙修护、边坡塌落处理;(2)运输:将矿石、废石、表土(含自然方)等运至指定地点;(3)排土:排土作业及排土场地维护(挡墙及反坡等)、工作面的清理等;(4)防排水:采场内的固定泵站、固定管线建设由招标人负责,具体运行管理(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及有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此外采场、排土场、道路等区域临时防排水措施由乙方负责;(5)采剥工程及其附属工程有关道路的修筑、维护保养、洒水降尘、防滑措施、排水措施、挡墙修筑等;(6)本项目有关的供配电设施建设、使用及维护保养。(7)招标人提出的各项零星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使用。(8)排土场复垦工程:包括刷坡,覆黑土,平整黑土,截、排水沟混凝土构件制作及安装等。(9)安全、环保:国家管理机关、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的安全、环保投入及管理(包含设备、设施的必要投入),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乌努格吐山铜钼矿区。
2.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符合《金属露天矿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360-2019)及国家和行业其他现行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预估工期2年。
3.资质要求: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矿山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矿业工程)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至少具有1500万m3/年或以上矿山土石方剥离工程合同业绩1份,并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银行流水。
6.设备要求:投标人铲装设备及运输设备自有率须达到100%,设备配置包括但不限于:采矿铲装设备不低于90T级,采矿运输设备额定载重90T以上且不少于19台(设备类别、性能、型号按业主方要求配置)。剥离及辅助铲装设备根据现场实际及运输车辆型号配置,剥离运输设备额定载重不低于60T。辅助设备必须配备30米及以上长臂钩机、制砂机等(主要用于采场内边坡维护、筑路砂石制造、道路维护、材料升举搬运及其他辅助作业);同时配备充足的装载机、推土机、洒水车、振动式压路机、平地机、临时供电和排水等辅助设备设施。选用的机械设备及数量满足采剥施工生产要求。其中采矿铲装设备、剥离铲装及运输设备、其他辅助设备(30米及以上长臂钩机、制砂机、振动式压路机除外)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投标人保持一致)、设备发动机和车架编号。中标进场后需核对一致,否则以骗取中标解除合同。采矿运输设备、30米及以上长臂钩机、制砂机、振动式压路机设备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采购承诺,承诺中标后及时采购,以满足生产需要(承诺期限:采矿运输设备、30米及以上长臂钩机、制砂机、振动式压路机中标后1.5个月内进场,采矿运输设备提供发票的最迟期限为中标后6个月)。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必须附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中标的,招标人只与联合体牵头方对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验收、结算、支付工程款等相关业务。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9:00-2022年 12月18日17:00,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备注中应填写报名项目名称,收取标书费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
银行账号:0110 0077 01
开户行号:301100000769
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将付款回执扫描件及相关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扫描件发至招标人单位联系人邮箱 jzcg@ngecc.com。招标人收到付款回执扫描件及报名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一天17:00前到账。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单据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开户名: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2488084120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2.1联系人
招标人: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
联系人: 孙绎尘
联系电话:1367132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