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城县]石城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397.6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29.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970053665
中标联系人赖江华
公告正文

[2022-10-09]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工程名称 石城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工程地址 石城县琴江镇杉柏村
建筑面积 28200.0㎡ 结构/层数 /0层
招标范围 对石城县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环境治理,该填埋场填埋量约为17万m3,封场范围面积约为28200㎡。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与处理、封场覆盖系统、封场绿化、地下水污水控制工程、渗滤液垂直导排与处理、封场填埋气体导排收集与处理、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电气工程、环境监测等。
招标控制价 26297800.00元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08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环境卫生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23976583.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赖江华 注册编号 CS133300651
等级 一级
申报的业绩 1、企业业绩:(一)铅山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上饶风顺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提升和封场覆绿项目勘察、设计;(三)兴国县龙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总承包EPC;(四)海口市颜春岭填埋场应急整治工程EPC项目;(五)高陵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EPC总承包;(六)宿迁市小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封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七)淮北市东湖存量垃圾治理工程。 2、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总得分81.9分,其中专家1的技术分41分、商务分38.5分;专家2的技术分39分、商务分38.5分;专家3的技术分47分、商务分38.5分;专家4的技术分45分、商务分38.5分;专家5的技术分45分、商务分38.5分。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 23976583.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李鹏 注册编号 S041958
等级 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1、企业业绩:无。 2、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得分66分,其中专家1的技术分39分、商务分25.5分;专家2的技术分32.5分、商务分25.5分;专家3的技术分43分、商务分25.5分;专家4的技术分47分、商务分25.5分;专家5的技术分41分、商务分25.5分。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
投标报价 23976583.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强 注册编号 鲁180126520605
等级 高级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1、企业业绩:无。 2、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总得分61.4分,其中专家1的技术分36分、商务分22.5分;专家2的技术分32.5分、商务分22.5分;专家3的技术分41分、商务分22.5分;专家4的技术分46分、商务分22.5分;专家5的技术分39分、商务分22.5分。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3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81.9 38.5 43.4 66 25.5 40.5 61.4 22.5 38.9
评委5
评标得分 81.9 66.0 61.4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2年10月12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15297862972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97005366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监督机构
名称 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797-5711086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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