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0日—8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环保局环评股
遂宁市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10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共设置床位60张,在职职工69人,设有内、外、妇、儿、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医院门诊量约100人次/日。医院占地面积4142m2,建筑面积6400m2。项目总投资2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2万元,(占总投资12.1%)。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东禅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正街25号
建设情况: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建于1958年,2015年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40m3的地埋式污水处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再进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82520601
建设单位: 杨志伟 联系电话:14780085285
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 设 内 容:安居区磨溪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2012年改扩建后发展为现有规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设有内、外、中医、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在职职工28人,门诊日接待病人约50人次。医院占地面积3072㎡,建筑面积1800㎡,项目总投资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8.3%)。
建设单位:遂宁市磨溪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安居区磨溪镇南北上街125号
建设情况: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卫生院建于1956年,2012年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10m3的污水预处理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再加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磨溪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82520601
建设单位: 周院长 联系电话:13882504818
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三家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2012年改扩建后发展为现有规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城乡医保定点医院,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技术指导医院,遂宁市中医院协作医院。医院共设置床位60张,在职职工64人,设有内、外、妇、儿、五官、口腔、皮肤、痣瘘、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临床护理等科。医院门诊量约160人次/日。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F综合楼一幢及废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占总投资4.53%)。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安居区三家镇桥头路3号
建设情况:遂宁市三家镇中心卫生院建于五十年代,2012年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45m3的地埋式污水处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再进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三家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82520601
建设单位: 严院长 联系电话:18080724688
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安居区石洞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3年,2012年该院进行了改扩建。医院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750m2。 建设内容包括住院楼一栋和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750m2,共设有15张病床。本项目年门诊病人为1.8万余人次。设置了门诊、公共卫生科、功能科室、手术室、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及食堂。项目总投资1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9.1%)。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安居区石洞镇石富街1号
建设情况:石洞镇卫生院建于1953年,2012年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该院建有20m3化粪池1座,废水采用化粪池+二氧化氯消毒方式预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再进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石洞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82520601
建设单位: 谭院长 联系电话:13982592599
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2013年改扩建后发展为现有规模,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一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8684平方米,建筑面积6512平方米,共设置床位90张,在职职工76人,设有内、外、妇、儿、中医、中西医结合、康复理疗、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医院门诊量为200人次/日。项目总投资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4.72%)。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安居区西眉镇石圣街99号
建设情况: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建于五十年代,2013年该院经改扩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60m3的地埋式污水处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再进入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西眉场镇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将建成并投入运行)。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衡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西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 庆 联系电话:13882520601
建设单位: 易主任 联系电话:115808257338
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 名 称: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 设 内 容:聚贤镇卫生院始建于六十年代,是集基本医疗、保健于一体的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卫生院的职能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枢纽,负责本辖区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品卫生的监管;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对村级卫生组织的管理、业务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项目建设占地3715.3m2,主要修建4F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600m2。项目设置病床45张(新增30张),最大日接待能力为100人(新增80人)。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为20m3/d,新增绿化面积1300m2,项目总投资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占总投资19.6%)。
建设单位: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卫生院
建设地点:安居区聚贤镇场镇
建设情况: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卫生院建于60年代,2013年重建后达到现有规模。
环评编制单位:遂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九诚检测技术有限公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救护过程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部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已建的日处理能力为20m3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城镇排污管网(聚贤镇场镇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可建成并投入运行)。
2、大气环境
(1)本项目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医院营运过程中使用电能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来自病房空气,建设单位采用紫外线消毒灯进行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食堂油烟建有油烟净化器。
(2)污水处理站产生一定的恶臭,因区域开阔、产生量较小,自然扩散其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排放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
(3)备用发电机只在停电时作为临时使用设备,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科室、病房会产生一定的人为噪声,各房间采取隔声、减震的处理方式;医疗废水处理站在运行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源主要是曝气机械,采用隔声材料削弱噪声。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1)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建设单位对各类医疗垃圾就地灭活、消毒后统一收集分类临时储存,设置防雨淋、防渗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场,并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单位对污泥定期清掏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的要求;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卫生镇埋场无害化处理。
(3)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三、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四川九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宁市安居区聚贤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表》,验收调查结论如下:
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良好;环保设施按照环评要求建设,运行正常,并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负责管理、维护和运营;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档案由办公室管理人员管理,环境保护资料保管完整,并分类归档。项目环境质量指标能满足相关要求,达到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 陈文娟 联系电话:13228197377
建设单位: 张玉兰 联系电话:1598309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