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童山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凝灰岩)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思通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童山建筑石料矿。
招标控制价:22674858元。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约五年,实际竣工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挡墙、排水沟、绿化工程、边坡清理等施工内容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5.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缴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宁波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思通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74-8702124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交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西路227号BOBO国际B座805室
联系人:刘丹、方路吉
电话:0574-8837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