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那曲地区藏北高原生态商业长廊建设项目-总平水电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hj-nqjz-202106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岳万婕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282896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9
公告正文
那曲地区藏北高原生态商业长廊建设项目-总平水电暖工程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藏北高原生态商业长廊建设项目-总平水电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ZHJ-NQJZ-2021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藏北高原生态商业长廊建设项目-总平水电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市内;

2.2、建设规模:总平排水工程1项,总平给水工程1项,总平消防工程1项,总平暖通工程1项,总平电气工程1;(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市政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07090930分至2021071518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07090930分至2021071518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7291530 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城投大酒店11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根据《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①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九章其他材料),承诺书原件必须开标现场携带;②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5、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涵[2013]119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单独送一份至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0、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11、进入交易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在进入交易中心备查、否则不能进入交易中心。

1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5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万婕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7397167778 电 话:18282896779

日期: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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