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新能源环卫车停放、充电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3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hcg-2019121300112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DY-20191213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新能源环卫车停放、充电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191213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新能源环卫车停放、充电服务 车辆充换电服务 车辆数 :22台 服务期限 6个月 服务费上限值 单价预算限额0.43元/每度电 ,充电电费按实结算,由采购人支付。 1 0.4
 合计金额小写: 3240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电价标准按照1-10kv大工业电价(峰谷分时)政策执行。1-10kv大工业电价时段及价格明细表(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充电

平峰

/度

7:00-8:00

11:00-15:00

22:00-23:00

0.6437

/

/

本项目按照实际用量消费

高峰

/度

8:00-11:00

15:00-19:00

0.7937

/

/

本项目按照实际用量消费

尖峰

/度

19:00-22:00

0.8937

/

/

本项目按照实际用量消费

低谷

/度

23:00-07:00

0.4437

/

/

本项目按照实际用量消费

2

服务费

/

/度

/

0.40

/

/

本项目按照实际用量消费

本项目服务费是指除充电电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停车费、物业管理费、人工费用、运营耗材等。22台车的服务费每月财政预算限额不超过5.4万元,项目整体服务费不超过32.4万元。超出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6-23 —— 2020-12-2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300号体育新城充电站场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提供充电设备,为甲方22台新能源环卫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站场采取自助式卡充电。乙方提供充电卡给甲方,由甲方工作人员自行充电,车辆充满电后由甲方工作人员将车辆移出充电车位。

2、乙方工作人员对充电服务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确保充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乙方牵头组织和安排现场培训,积极协助甲方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充电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4、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如遇充电异常,应立即停止充电,同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异常情况,并等待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电费与服务费每月按实结算并支付。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以乙方平台充电量读取数据,对上月电费与服务费对账核算,由乙方根据双方签字认可后的充电数据向甲方开具电费与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乙方账户。

4.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香樟路支行(长沙市湘行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811160101170039515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要求如质如量完成。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政府采购要求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充电设施设备产权分界为:车载设备产权属甲方,非车载设备产权属乙方。

2、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充电设施设备所引发的安全事故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电力线路检修及外部等因素造成停电,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7.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作人员过错或者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或者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因乙方充电设备原因,造成自身或者第三方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在未征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未经对方许可,对本合同的任何的转让均属无效。

2、若甲方进驻乙方充电站的新能源车辆数量有所增加,则有关费用结算及场地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变更、补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咸嘉湖西路67号佳兴国际汇广场酒店栋2106号
法定代理人: 石华 法定代理人: 陶然
委托代理人: 孔坚 委托代理人: 邓亿
电话: 0731-85655500 电话: 0731-82926666
传真: 0731-85656059 传真: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3711.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