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局四公司本桓高速项目三工区二分部-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锤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局四公司本桓高速项目三工区二分部-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锤租赁
上海局四公司本桓高速项目三工区二分部-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锤租赁
询价书名称 | 上海局四公司本桓高速项目三工区二分部-履带式挖掘机带破碎锤租赁 |
询价书编号 | rfq2024-04-06472266 |
联系人 | 郑 |
联系电话 | 14704503475 |
电子信箱 | |
采购单位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本桓高速三工区二分部项目经理部 |
纪检监察联系人 | 聂 |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 | 15148646655 |
其他说明 | 询价时需上传报价单 |
物资名称 | 履带挖掘机(带破碎锤)租赁 |
规格型号 | 1.2立方米 |
定货要求 | 详见询价书 |
采购数量 | 3 |
计量单位 | 月 |
交货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傅镇 |
交货日期 | 2024年4月10日 |
备注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4-08 10:55:06 |
标的类型 | 设备租赁 |
收货人 | 郑 |
收货电话 | 14704503475 |
交货方式 | 无进出场费 |
保证金金额 | 0 |
缴费账号 | 11014561071009 |
开户行 |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收款人 |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结算方式 | 每月16日对账,25日前开具符合要求发票 |
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支付条件 | 按月办理结算,结算完毕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如甲方已收到建设单位付款,甲方于收到乙方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65%,在退租完毕、签订《封账协议》且无任何数量、金额等争议后12月内支付至80%,剩余20%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 |
要求资质名称 | 无资质要求 |
要求资质说明 | 无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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