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遴选创文考核点视频监控统一接入指挥中心大厅互联网应用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符警官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遴选
创文考核点视频监控统一接入指挥中心大厅互联网应用项目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实施创文考核点视频监控统一接入指挥中心大厅互联网应用项目,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有关采购规范,现将具体事项予以发布: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
创文考核点视频监控统一接入指挥中心大厅互联网应用项目
三、项目概况
拟将昌江黎族自治县主干道、商业大街、商场超市等15处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统一接入我局指挥中心大厅,实现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详见附件),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6.投标不得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本次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次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材料及要求
1.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格式自拟);
2.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业绩资料及行业服务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起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如委托他人参加报名,要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材料要求按顺序装订(报价函除外)。
以上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遴选办法
1.由我局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不足3家,本次遴选作废;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则最终会议讨论决定择优选出一家供应商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③若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质量、服务等优者为中选单位。
3.本次遴选结果由我局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或邮寄到报名地址。
2.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将予以拒收。
3.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33号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208室。
4.联系人:符警官1770097623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特此公告。
附件:创文考核点视频监控统一接入指挥中心大厅互联网应用项目工程量清单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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