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劳务发包公告-发包公告
金额
6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39703609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贞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7687934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劳务
发包公告
江西贞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需摇选一家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劳务服务单位,望有意向的劳务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名称: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劳务;
2.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
3.工程概况: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劳务服务。
4.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4.1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丰区法院执行局附属楼建设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劳务招标,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劳务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用。中标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安排施工,如不能按时组织施工,招标单位有权废除该中标单位。
4.2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合格标准。
4.3工程劳务总价约69万元(工程结算最终按实际发生项计算)。
4.4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最终工程劳务总价按照竣工图结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工程劳务结算总价以审计机构(或第三方审计)审定的各分部分项人工费用直接费单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单价)乘以相应工程量之积合计为准;发包方对最终工程劳务费不再下浮点数,但税金由劳务中标方承担,且劳务中标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4.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日内进场,工期按合同中约定。
4.6付款方式: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60%,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工程劳务结算总价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扣留,质保期壹年,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付款要结合政府资金调整时间,依据区政府审批的额度,按相关流程支付。备注:(付款时,劳务中标方按发包方财务付款支付流程办理,同时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对提供的发票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或开标当月前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劳务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1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 号》文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的截图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资质自动延期的需要提供佐证材料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并加盖公章.
8、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9、所有投标资料复印件需要装订成册,密封完整,一正两副,未提供一正两副投标资料按废标处理。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②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③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资质能力的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④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⑤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包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⑥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作无效处理。⑦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标书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三、公开摇选流程:
发包人定于2024年10月 21日9时 00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在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发包,所有参加投标的公司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2024年10 月21日9时00分前到场完成签到,逾期不予受理。
(1)签到序号即为对应抽取十五家备选承包商的球号。
(2)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15家备选承包商(并同时抽取5家备选承包商作为替补15家备选承包商,第一摇取替补备选承包商作为第一个替补15家备选承包商,以此类推。当资格审查合格承包商不足15家时,不再补入备选承包商)。 
(3)由项目业主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4)资格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且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并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或开标当月前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免税证明、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参加劳务发包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投标人公章】;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1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 号》文通知,已经进行了信息登记录入且审核通过,可以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公司,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管理系统”的截图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7.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并加盖公章。8、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现场开启查验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宣布所有备选承包商有效投标文件,未响应的投标人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当报名单位在 15 家(含 15 家)以下 3 家以上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名单;由项目业主及代理机构对备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6)当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只要有 2 家以上(含 2 家)有效单位响应,即可进行随机“摇号”产生 1 家中选承包商;当仅有 1 家有效响应报名单位,则直接确定该响应单位为中选承包商。
(7)对经查验合格的备选承包商再进行随机编号,业主单位随机抽取1家为中选承包商,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排序人即为中选承包商并当场宣布中选结果;
(8)抽取方式采用机器吹号,由业主单位在发包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9)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3日内到业主单位提交相应原件资质接受复查。
(10)如中标单位伪造虚假信息、资料,导致的招投标工作无法完成,将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不能按规定履约中标项目的,业主单位可以重新组织发包。
(12)其他:本项目在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 w.gfggzy.cn/和广丰政务网http://www.gfx.gov.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 10月15日— 2024年10月18日。  
招 标 人:江西贞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0360983
代理机构:华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687934008
2024年10 月14日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公告及全部内容,愿意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贿。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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