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1806270101 | 项目名称 | 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071806270101011005 | 标段名称 | 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变压器采购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1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开委复[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变压器(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控制价:33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最新文件为准。为了防止铝芯变压器,在限价及考察的品牌内选择较大品牌。 2.7产品保修期:2 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9月-2023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本项目主要采用品牌。 推荐品牌:华鹏、大全、顺特、永能、龙创、格林。 投标人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满足苏电运检【2016】501号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的居配工程主设备及主材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 2 月 23 日至2023年 3 月 1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收取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 3 月 16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营业执照; 2、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 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 4、 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 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中第1-2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3-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材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点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龙花园9-3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50737630 电话:18651730517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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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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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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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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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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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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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连开委复[20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馨花园二期B区项目配电工程变压器(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 2.4标段划分:1个 2.5招标控制价:33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质量要求:按江苏省电力公司要求,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TJ11-2016和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规定,二者冲突的以最新文件为准。为了防止铝芯变压器,在限价及考察的品牌内选择较大品牌。 2.7产品保修期:2 年,以送电投入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不需提供)。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人,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9月-2023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 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本项目主要采用品牌。 推荐品牌:华鹏、大全、顺特、永能、龙创、格林。 投标人选择的厂家或品牌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满足苏电运检【2016】501号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的居配工程主设备及主材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厂家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选择招标文件提供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招标人书面同意书(需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至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 2 月 23 日至2023年 3 月 1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收取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3年 3 月 16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 营业执照; 2、 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 经营状况良好承诺书; 4、 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5、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承诺书为准);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8、 招标人同意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中第1-2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3-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材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它相关要求说明: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1点相关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陆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玉龙花园9-3号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50737630 电话:18651730517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货物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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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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